老律师网
企业并购外部风险的种类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企业并购外部风险的种类有哪些
  
  企业并购外部风险的种类有哪些
  
  (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
  
  目标企业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是一个科学、理智、严密谨慎的分析过程,是企业实施并购决策的首要问题。如果对并购的目标企业选择和自身能力评估不当或失误,就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在我国企业并购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企业忽略这一环节的隐性的风险而给自身的正常发展带来麻烦和困境的情况。概括而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风险主要有:
  
  1、并购动机不明确而产生的风险
  
  一些企业并购一动机的产生,不是从企业发展的总目标出发,通过对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进行研究,在分析企业的优势和劣势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需要形成的,而是受舆论宣传的影响,只是在概略的意识到并购可能带来的利益,或是因为看到竞争对手或其他企业实施了并购,就非理性地产生了进行并购的盲目冲动。这种不是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而产生的盲目并购冲动,从一开始就潜伏着导致企业并购失败的风险。
  
  2、盲目自信夸大自我并购能力而产生的风险
  
  有的企业善于并购,有的企业不善于并购,可以说是基于提升和完善核心竞争力的的要求,但并购本身也是一种能力。既然是一种能力,很少企业是生而知之的。从我国一些实例看,一些企业看到了竞争中劣势企业的软弱地位,产生了低价买进大量资产的动机,但却没有充分估计到自身改造这种劣势企业的能力的不足,如资金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从而做出错误的并购选择,陷入了低成本扩张的陷阱。
  
  (二)企业并购实施过程中的操作风险
  
  企业实施并购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协同效应,具体包括:管理协同、经营协同和财务协同,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协同就如同鼓动,非常罕见。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并购企业没有对企业实施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加以识别和控制。这些风险主要包括:
  
  1、信息不对称风险
  
  所谓信息不对称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并购的过程中对收购方的了解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相比可能存在严重的不对等问题给并购带来的不确定因素。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存在,被并购企业很容易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而向并购方隐瞒对自身不利的信息,甚至杜撰有利的信息。企业作为一个多种生产要素、多种关系交织构成的综合系统,极具复杂性,并购方很难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全面了解、逐一辨别真伪。一些并购活动因为事先对被并购对象的盈利状况、资产质量(例如有形资产的可用性、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债权的有效性)、或有事项等可能缺乏深入了解,没有发现隐瞒着的债务、诉讼纠纷、资产潜在问题等关键情况,而在实施后落入陷阱.难以自拔。
  
  2、资金财务风险
  
  每一项并购活动背后几乎均有巨额的资金支持,企业很难完全利用自有资金来完成并购过程。企业并购后能否及时形成足够的现金流入以偿还借入资金以及满足并购后企业进行一系列的整合工作对资金的需求是至关重要的。具体来说,财务风险主要来自几个方面:筹资的方式的不确定性、多样性,筹资成本的高增长性、外汇汇率的多变性等。因此,融资所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
  
  (三)企业并购后整合过程中的“不协同”风险
  
  企业并购的一大动因是股东财富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并购后的企业必须要实现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协同,然而在企业并购后的整合过程中,未必一定达到这一初衷,导致并购未必取得真正的成功,存在巨大的风险:
  
  1、管理风险
  
  并购之后管理人员、管理队伍能否的得到合适配备,能否找到并采用得当的管理方法,管理手段能否具有一致性、协调性,管理水平能否因企业发展而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些都存在不确定性,都会造成管理风险。
  
  2、规模经济风险
  
  并购方在完成并购后,不能采取有效的办法使人力、物力、财力达到互补,不能使各项资源真正有机结合,不能实现规模经济和经验的共享补充,而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这种风险因素的存在必将导致并购的失败。
  
  3、企业文化风险
  
  企业文化是在空间相对独立、时间相对漫长的环境下形成的特定群体一切生产活动、思维活动的本质特征的总和。并购双方能否达成企业文化的融合,形成共同的经营理念、团队精神、工作作风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同样会带来风险。企业文化是否相近,能否融合,对并购成败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特别是在跨国、跨地区的并购案中。
  
  4、经营风险
  
  为了实现经济上的互补性,达到规模经营,谋求经营协同效应,并购后的企业还必须改善经营方式,甚至生产结构,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严格控制产品质量,调整资源配置,否则就会出现经营风险。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并购外部风险的种类方面的知识,相信通过阅读上述内容,您已经知道企业并购外部风险的三大种类,并对他们的特点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如果您还是拿不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公司法对外担保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外担保规定是什么?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时候会因为业务需要,给其他公司提供担保,这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公司提供担保,必须在一定框架下进行,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一旦违规操作,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那么,公司法对外担保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公司法对外担保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怎么弄
      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流程:1、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向注册地工商局申请注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也是填表、交上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等候回音。3、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如......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股权转让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是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的重要手段。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变更后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由于公司章程是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总的指导文件,所以要慎重对待。那么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什么是私营独资企业 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私营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私营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私营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其主要特点: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


·公司股权转让增值税
      公司股权转让增值税一、股权转让征不征增值税非证券化股权转让不征增值税。证券化的股权转让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二、不动产租赁企业合同未到期提前收回租赁的不动产,付给承租方的违约金,是否属于不征税范围?如果属于,应该如何开票?如果不属于,又应如何开票?不动产租赁企业合同未到期提前收回租赁的不......


·买方逾期付款要付滞纳金吗?
      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时常会约定买方逾期付款时候,需要向卖方支付一定的滞纳金。但是,买方真的逾期付款时,又会找种种理由拒付滞纳金,如私人无权收取滞纳金等。那么买方逾期付款,究竟要不要支付滞纳金呢?买方逾期付款要付滞纳金在实践中,买卖......


·妻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有的家庭就遗产分割产生较大的争议,此时死者又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做出,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那么就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那么妻子是第一继承人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妻子是第一继承人吗第一顺序继......


·近年来,有关房屋质量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作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
      近年来,有关房屋质量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作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为了生活使用,但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居住,这对于买受人而言是非常严重的损失。那么,买受人应怎么处理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么处理......


·上海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在上海求职工作的上班族,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社保对于职工来说非常有用,在看病、生育子女的时候都能用上。通常,职工入职后单位就会为其缴纳社保,并建立个人账户。缴纳比例各地规定也是不同的,那么上海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针对这个很多上海市民关心......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微博
    Hi,这是南京.律师的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立即登录并收听南京微博......


·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地址,如何达到?如何委托律师
      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位于定海区白泉镇水管口村。在新城......


·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不得不说,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是比较看重的,毕竟这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情。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之前,需要先区分哪些属于婚前财产,哪些属于婚后财产。那么您知道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配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的介绍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的介绍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因胁迫而订立......


·制造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毒品犯罪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毒品犯罪包括制造毒品罪、运输毒品罪、走私、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等。而就制造毒品罪来看,制造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了解清楚了这方面的内容,才能对具体行为进行认定,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制造毒......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毕竟现在每家每户都有机动车了,如果没有一个自己的车位,停车也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而对于地上车库很多时候的都是没有独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转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一、......


·起诉时能否将被告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结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主张权利,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


·异地登记结婚要办什么手续证明?
      男女双方从相识、相知、到恋爱、走进婚姻的殿堂,期间会经历很多磨难和考验,既包括男女双方的性格、脾气、价值观、人生观等意识和观念形态上的磨合,也包括双方的家庭环境、成长教育、异地相隔等物理和距离上的检验,最终一定有些情比金坚、至情不渝的男女最......


·非全日劳动关系,全日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非全日劳动关系是相较于全日劳动关系而言。虽然一样是劳动关系,但与全日制劳动关系比较而言,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义务、用工成本明显要低很多。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全国一二线城市出现了大批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很多都是以小时计酬为主,一周或两周结算......


·栾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由于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选择离婚时,需要进行共同财产分割、确定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项,不论是协商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对子女抚养大多采取的是夫妻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定期给付抚养费的形式,对于抚养费的标准,也是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当时买了天恒王府的房子有合同上显示的是对口周恩来红军小学本部
·请问跑滴滴快车,怎么办?
·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
·7月17日被江苏昆山经侦带走(据说是非法经营)
·我是一名醉驾人员,现已判刑拘役50天,您可以帮忙办个缓刑吗
·弟弟盗窃人家东西,3个人都被xx抓起来了,怎么办?
·请问遇到这种间题,找什么机构才能办理啊
·你好,沈律师,我是咨询离婚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