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国际贸易合同陷阱具体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际贸易对企业,对国家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前许多企业加入了国际贸易,但是在繁荣的国际贸易中,许多欺诈分子趁机制造陷阱,国际贸易合同陷阱是我们尤为需要注意的,为避免踏入这种陷阱,下面我们就为你介绍这些陷阱。
  
  
  一、国际货物贸易合同陷阱的主要特征
  
  根据利用签订国际贸易买卖合同来设立陷阱行为分析,其包括积极的欺诈行为(如对所要订立的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或关键性内容做虚假陈述)和消极的欺诈行为(如利用两国之间信息不对称隐瞒事实真相)。其实设立陷阱方本身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也准备在订立合同之后履行合同,但同时也想从履行陷阱合同中获取不法利益,实现一个合同两种打算。从种种陷阱行为来分析,国际贸易合同陷阱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设立合同陷阱的范围广,角度多
  
  因为国际货物贸易交易活动涉及到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所以合同涉及面较广,设立陷阱可以在合同的不同方面或者是同一方面的不同角度,可见合同陷阱的隐匿处之广,不易察觉。
  
  (二)科技含量高,信息量大
  
  目前在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存在的陷阱往往涉及国际物流、国际贸易、保险、金融等各个方面的专业知识,甚至运用先进的科技设备,而且陷阱的设立绝不是杂乱无章的,合同当事人每签订一份合同都要求收集大量相关信息,每一步都是精心策划的。使受害者防不胜防。
  
  二、国际贸易合同中陷阱的主要表现形式
  
  由于国际贸易本身的程序复杂,环节较多,其合同陷阱的类型也表现为多种多样。设陷者往往利用合同并以“法律”的招牌来引诱对方上当,其表现形式为:
  
  (一)名片(骗)主体
  
  合同当事人一方没有注册资本,不能提供营业证明、法人资格证明,仅只有个人名片(标有公司、职务、通信地址、电话等),这种商人无法人资格,常以东南亚、港澳台等地公司名片出现,并以中间商自居收取佣金。
  
  (二)变更条款
  
  合同内容明确规定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价格、运输、保险、商检等条款。实际业务当中,变更合同条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变更合同主体条款
  
  设陷者称因各种原因建议由第三方代替自己履约,受害方往往轻易答应而上当,导致货款无法收回。合同主体的变更是合同陷阱最明显的表现,一般正常交易都不会出现此行为。
  
  2、变更合同运输条款
  
  在运输条款的装运期上隐藏陷阱,一般地说,信用证结汇有效期应比装运期或交货期长半个月至-个月,但在实际业务中,有的信用证的结汇有效期与装运期或交货期在同一天到期,即出现所谓的“双到期”的情况。买方故意制造“双到期”,卖方很可能收不到汇。
  
  3、变更支付条款
  
  信用证支付改为托收或汇付,但托收方式下的卖方面对的风险大,很有可能在发运货物后收不回货款。国际贸易合同的最佳支付方式是信用证,对于主动要求更改支付条款的应当谨慎。
  
  (三)不签书面合同
  
  设陷者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1条为由,并振振有词提出,外贸公司可不必担心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双方认同即可。书面合同在国际贸易环节中尤为重要,特别是在交易纠纷中是最重要的证据。
  
  (四)利用条款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许多设陷者都是利用有些条款不完善制造不完善条款进行设陷,主要表现在下列条款方面:
  
  1、品质条款
  
  采用凭规格和凭样品成交,给卖方造成困难。买方要求卖方在明确写明了规格之后,又要求提供样品,如果卖方答应寄出样品将导致合同的变更,即凭规格交货变为了凭样品交货,使卖方处于被动的局面。
  
  2、贸易术语条款
  
  交易买卖合同中规定使用CIF贸易术语,但同时又规定:“以货到约定的目的港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前提,货不到不付款”或“卖方限某年某月将货运抵约定目的港”,否则,有权拒收货物”。显然,按上述条件买卖合同尽管使用了CIF贸易术语,但都不是装运合同,而属到达合同。
  
  3、法律条款
  
  国外公司一般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本国法律甚至限定在本国法院诉讼,如果存在欺诈行为,寻求法律的保护将会变得非常的困难。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合同陷阱范围广,角度多,科技含量高,信息量大。陷阱主要有名片主体,变更条款,不签书面合同,利用条款。所以当我们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时,对这些陷阱有一定了解的话,根据陷阱的方式,做出防范对策,就不会给我们的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肉类购销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肉类购销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肉类的食品对于我们日常生活并不陌生,很多时候我们的食品都需要肉类,而购销合同也有相关肉类的合同,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以及要求,那么肉类购销合同范本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为您......


·居间合同可以和个人签订么?
      居间合同可以和个人签订么???????签订合同是在生活中常见的事,合同法对合同是否有效的判定是有明确规定的。您知道居间合同可以和个人签订么?签订居间合同时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带着这些问题来阅读我们为您整理的文章。一、居间合同可以和个人签订么当然可以,对于居间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民法典》合同编没有予以具......


·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司法解释
      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司法解释我们都知道,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对于不可抗力,法律有更进一步的规定,有着更丰富的内涵。在介绍完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后,将从最常见的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的司法解释来解释不可抗力的认定。一、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应遵循什么原则一、合同的履行程序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


·入职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其中包括试用期合同和正式用工合同,但是多数小企业为了方便自己就没有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是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所以我们会解释入职只签试用期合同这样是合适的么?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有些用人单......


·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公司股东根据其股本数额和持股数量也有着大股东、小股东之分,而且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和决策权又主要取决于股东持股份额的多少,因此,......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外观专利有效期是多长
      外观专利有效期是多长一、外观专利有效期是多长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10年。在1993年申请的外观设计中,获得专利权并且专利权保护期限达到10年的不到10%。大多数人申请专利只为获得专利权证书,从而获得职称、税收等方面的利益。因此其在获得专利权之后......


·存款证明需要公证吗
      存款证明需要公证吗?一、存款证明需要公证吗?个人存款证明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只需要提供一张身份证,然后去银行办理,基本上半天的时间即可拿到证明。二、存款证明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中国农业银行办理留学存款证明的具体流程:中国农业银行留学存款证......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镇江要债
    镇江要债帮助个人和企业解决要债难问题,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为......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哪个好?
      一、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是否要请......


·卖房违约怎么办?
      买新房,等过户,高高兴兴准备搬家,但突然卖房人毁约怎么办?这时候,我们可以采取哪些办法呢?是拿回定金,还是要求卖房人履行合同,办理交房手续呢?我们整理了有关卖房违约怎么办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卖主毁约,买方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卖房人......


·交完离职申请后是否可以返回撤回
      劳动合同解除分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要评价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与否,首先需要确定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离职申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或三日单方预告解除的方式,无需用人单位作出......


·民事诉讼法保全概念如何阐释?
      民事诉讼法保全概念如何阐释?一、民事诉讼法保全概念民事保全,是指为保证执行将来的判决或者保证实现债权人权利,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对相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或者命令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制度。保全制度的意义主要在于......


·司法鉴定结果全责如何赔偿
      生活中,有时会发生交通事故等给您造成损害,既然造成了损害,就有权利要求对方承担赔偿义务。司法鉴定就是赔偿的重要依据,如果司法鉴定结论认定一方当事人负全责,那么要对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有关司法鉴定结果全责泽怎么赔......


·诉讼离婚证据的收集
          第一: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


·遗嘱执行人如何产生?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并未规定其他的执行人产生方式,根据实践中的操作来看,遗嘱执行人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确定:  第一,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或者在遗嘱中委托第三人代为指定,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可以与遗嘱执行人......


·买方逾期付款要付滞纳金吗?
      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时常会约定买方逾期付款时候,需要向卖方支付一定的滞纳金。但是,买方真的逾期付款时,又会找种种理由拒付滞纳金,如私人无权收取滞纳金等。那么买方逾期付款,究竟要不要支付滞纳金呢?买方逾期付款要付滞纳金在实践中,买卖......


·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目前,社会上有很多对夫妻都是在分居了一段时间后离婚的,此时双方离婚也是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但不管是怎样的方式离婚,都需要对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做出处理。那么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做室内装修的,因我说最我的店铺被人砸了,经派出所协商第二san
·你好!借款有欠条可以申诉吗?
·欠钱不还有没有可能告诈骗、有没有风险代理的律师可以和我联系一
·我是一*骑手,现在不想干美了,但是领导不让辞职,这个该怎么办?
·解除合同补偿问题,您好,您好,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您剩余的工资,同
·工伤理赔,您好,您好,我想起问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问提,我
·关于离婚房产,我和*人买完房产以后我*人不在啦这房子有孩子份没这个孩子是我*人的
·强*,强*情节显著轻微,强*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以什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