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应否支持?
首页
>>
法律知识
劳动
合同法
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上述规定看,劳动
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主要规制的是在符合劳动
合同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侧重于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突出对劳动者实体权利的保护。
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情形下,法律推定双方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体现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
合同法
规定的一种惩罚,因而劳动者再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不宜支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行政拘留,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额外工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在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时需要支付的一个月的工资,而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的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于劳动者被行政拘留的相关规定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劳动......
·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和见习期
一、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相同点:1、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刚刚建立劳动关系时使用的,是一个考察期、适应期。2、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且都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以内。3、两者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福利一般都低于正式职工。二、试用期和见习期的不同点:1、概念不同。见习期,是指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含技校)毕业生(硕......
·
改变工作单位的劳动者,原工作年限能否计入新用人单位如何判断?
1、只要符合“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条件,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就应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该“合并计算”,不仅适用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也适用于其他需要依照工作年限判定的情形。2、非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变更,不应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无论是否......
·
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否仍然负有竞业限制的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程序,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违法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
·
劳动者预告辞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要求其提前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一方面是保护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维护其自由流动,从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是为矫正劳动关系的不平衡,弥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相对弱势的地位,故对劳动者辞......
·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您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可能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过有的人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之后得到的结果并不是十分的满意。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总会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些地方做的确实不是很好,现在我们就来看一下劳动争议仲裁......
·
不能判处死刑的人有哪些
出于对部分人利益的保护,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人在犯罪之后要被判处死刑的,此时由于其具有特殊的情况,因此可以不用判处死刑,也就是说可以免其一死。那实践中,究竟法律中规定不能判处死刑的人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死刑是什......
·
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办理流程是什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办下来......
·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极少会出现抗辩权这个词语。而且有相当多的人不理解这个词语所指是什么。从字面上理解,顾名思义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那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们和您来聊一聊这个问题。一、合......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扬州市江都区看守所
扬州市江都区看守所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西湖村,是扬州市江......
·
男女双方因长期分居导致感情破裂一次判离
男女双方因长期分居导致感情破裂一次判离案情简......
·
著作权委托登记合同应该怎么写 著作权属于我国公民知识产权当
著作权委托登记合同应该怎么写著作权属于我国公民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类型,当然,前提也是在申请过国家法律保护以后。很多人针对住著作权进行登记的时候,也有可能会委托给其他公司。双方为了保护著作权的正常合法使用,必须要约定一份比较全面的著作权委托......
·
建筑安全责任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建筑安全责任书范本格式是什么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当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应该是放在首位的,其次才应该是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所以有些施工队为了防止人为的原因,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安全事故,会要求员工和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一般我国建筑行业所有的建筑安全责......
·
关于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什么要注意?
时代在进步,而法律作为保护人民的武器,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进步,尤其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法和与之相关的刑事诉讼法,而刑事诉讼法在近几年也经历了修改,修改之后的刑事诉讼法相比于前者,更为完善了刑事诉讼法的职能,那么当出台新刑事诉讼法聘......
·
离婚时股票如何分割?
1、《婚姻法解释二》第15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股票分割办法的问题。在《婚姻法解释二》中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
·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众所周知,使用国家土地须获得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人的权益想要的到有效保护,就必须进行发行证登记,所以国土土地使用证便显得至关重要。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国土土地......
·
未成年人的资格刑适用
资格刑的主要种类是剥夺政治权利。作为对政治权利的通常刑法上的理解,分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领会、游行示威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权力四部分,剥夺政治权利实际上就是剥夺公民在国家一切政治生活中的发言权......
·
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在父母双方不管因什么原因选择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父母还是应该有抚养他长大的义务,应付给他相应的抚养费、教育费等,直至他长大成年。抚养费可根据自己的负担能力,实际情况去定夺到底给多少。下面就来一起具体的看看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一、......
·
个人商标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个人商标转让需要注意什么一、基本流程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可以认定开发商违规操作吗?
·
朋友叫我去砸店我没砸,请问我会有事?
·
申领遗属生活补贴,原单位破产清算后处于等待接收单位期间
·
罪犯致伤另一罪犯,监狱负民事责任
·
在公司上班期间得了脑肿瘤能不能算工伤?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咨询律师
·
敲诈勒索人已经判刑,多给的钱怎么追回
·
你好干活的工程款不好要咋办啊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