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妨害作证罪的情节严重条件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妨害作证罪侵犯的法益是司法秩序,妨害作证的行为浪费了司法资源,使得司法程序停滞不前。我国《刑法》对于妨害作证罪明确规定了该罪的刑事处罚,妨害作证罪的刑事处罚有两个档次,很多人不明白在什么情况下适用什么处罚。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妨害作证罪的情节严重条件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一、 ?妨害作证罪的情节严重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妨害作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
(1)为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而指使他人作伪证实施虚假诉讼,标的数额巨大的;
(2)为实现自己的财产利益,而指使他人作伪证实施虚假诉讼,标的数额特别巨大的;
(3)使用暴力手段迫使他人作伪证,造成被害人轻伤后果的;
(4)伪造证据实施虚假诉讼,致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并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多次采用妨害作证的方法实施虚假诉讼的。
二、妨害作证罪的认定
(一)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共犯的界限
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范围较广。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刑事侦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强迫、威胁、唆使或贿买等方法使证人作伪证,而且证人构成伪证罪的,行为人构成伪证罪的共同犯罪;证人没有构成伪证罪,行为人如果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则构成妨害刑事证据罪。如果证人是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则行为人单独构成伪证罪或妨害刑事证据罪。
(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这两个罪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诉讼活动,都有可能发生在诉讼活动领域,但是两者仍具有明显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的主体要件仅限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四种,属特殊主体
(2)主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虽同是直接故意犯罪,但具体罪过内容和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一般是出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目的;而后者则出于出人人罪的目的。
(3)客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妨害证人依法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而伪证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陈述。
(4)发生的时间、空间不同。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诉讼提起之前,也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往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发案范围较广;而伪证罪则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案范围较窄。
《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妨害作证罪的情节严重条件一共有五个,也就是说,有以上五种行为之一的就符合妨害作证罪的加重情形,对于这五种行为要进行加重处罚。我们还为您整理了妨害作证罪的认定,包括与伪证罪共犯以及伪证罪的界限。如果您还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请联系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刑事立案管辖是怎样的
刑事立案管辖是怎样的刑事立案管辖其实也就是刑事诉讼立案管辖,有的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而有的则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那究竟刑事立案管辖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的概念什么
虽然我国目前还保留了死刑,但此时也是坚持少杀慎杀的原则。而在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对罪犯作出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之后,要求必须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死刑的复核,这就是死刑复核制度。那法律上规定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是指审查核准死刑案件所......
·
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正如每个人都知道的那样,在我们国家,法律上是不允许聚众赌博的,更不允许以赢利为目的而开设赌场,为他人提供赌博的场所。那么对于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跟着我们,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下。一、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
·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醉驾当事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并被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醉驾当事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并被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醉驾的行为对于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有着极大的威胁。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但实践中会有一些教师醉驾。那威海教师醉驾是否会被撤销教师资格?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威海教师醉驾是否会被撤销教师资格?教师判处管制和拘......
·
多次盗窃是否属于盗窃罪
一、多次盗窃是否属于盗窃罪多次盗窃是可以依照《刑法》中盗窃罪进行处罚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
·
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单方面的交通事故交警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也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呢?现在的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介绍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
·
在我国起诉离婚几天通知被告
在我国,如果夫妻离婚一般会首先选择离婚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如果协议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当我们起诉离婚时,法院决定受理离婚案件之后,原告最为关注的问题便是法院通知被告的时间问题。我们将针对起诉离婚几天通知......
·
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
现在租房的人很多,那么房屋租赁要注意,有些房东只知道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国家的法律有哪些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房屋租赁税率,我们马上为您介绍。一、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房屋出租要交税是:(1)要......
·
讨债时的证据要符合什么条件
讨债时的证据要符合什么条件在欠款还款日期到期后,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归还欠款,债权人就要及时采取措施催收。债权人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讨债,就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讨债时的证据要符合哪些条件才有效?为了能够在债权债务诉讼中胜诉,成功讨回欠款,债权......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
滨海县看守所
滨海县看守所地址在盐城市滨海县县城省道旁滨海新水厂西侧,加气......
·
周华律师以案说法: 离职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竞争对手, 公司该怎么维权?
阅读提示:离职员工将公司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带出公......
·
离婚后老公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虽说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义务,即使在解除了夫妻关系之后,这种义务也是不会被免除的。而在夫妻离婚之后,由一方实际抚养孩子,另一方就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在离婚后老公不给抚养费可以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后老公不给抚养费......
·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一、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工程名称: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致: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经审核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和报表,并扣除有关......
·
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法律规定,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二、工程款纠纷有哪些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
·
如何来写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
如何来写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需求方:(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招标(招标编号:)结果(非招标的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为保证甲方......
·
逢年过节,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总免不了多喝几杯,公司应酬,维护人
逢年过节,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总免不了多喝几杯,公司应酬,维护人际关系也得和他人觥筹交错。这个时候,如果您是开车人士,则要尽可能的避免喝酒,若兴致高昂一时贪杯,醉驾若有万一则是会引起不必要的交通事故,而如果醉驾不承认开车这一后果会对您造成什么影......
·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一、合同中没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
·
合作开发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
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以平等主体身份参加合作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在履行各自义务的同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二、有依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方案的修改的权利; ......
·
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要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就相关赔偿达成了一致的话,建议最好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将协商好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但实践中,要是当事人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以反悔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和我同学是衡南县的人,他欠了我2000块钱,我能去衡南县法
·
离婚案,一直没收到开庭通知
·
关于退伍军人的复学,我儿子马上就要退伍回来了
·
陕西迪元看守所在什么地方
·
下岗职工取暖费问题,尊敬的律师;你好
·
赔偿问题,我在一家酒店上班
·
请问常庄镇xx村离婚诉讼案的案号是多少?还有资料吗?
·
我今年1月份到航头镇所属的小区去,由于路不平摔倒了,手臂断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