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购房者在收房后,一般都会想要清晰的知道自己房屋的面积。那么,

首页>>法律知识

    购房者在收房后,一般都会想要清晰的知道自己房屋的面积。那么,买房子面积要怎么算的呢?如果您计算的面积小于房屋购买时约定的面积,但开发商却不予解决,这就很可能会引发面积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应该怎样去预防商品房面积纠纷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面积要怎么算的
  
  (一)套内建筑面积
  
  1、组成部分
  
  (1)套内的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橱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管、管道均计入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新建住宅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和非共有墙两种。新建住宅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面积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内墙面积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公式: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
  
  (二)公用建筑面积
  
  1、组成部分:
  
  (1)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
  
  2、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100%
  
  3、公式: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面积分摊系数
  
  二、怎样预防商品房面积纠纷
  
  1、约定按套内的建筑面积结算商品房面积纠纷的种类来看,一般争议的面积多是由分摊的公用面积引起的。所以消费者可以要求约定按所购商品房分户门以内的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这样尽管房价看起来高一点,但价款对应的房屋面积比较直观,便于面积纠纷的处理。
  
  2、约定明确套内的建筑面积与共有分摊面积。因为商品房套内的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是有一定比例的,分摊的系数越高,消费者的得益也就越少。一些商品房价格看似不高,但分摊的公用面积较多,实际并不经济。因此消费者在签订有关面积争议解决条款时,既要使套内的建筑面积不能少,又保证公用分摊面积不能多。
  
  3、约定将有关管理规章中面积管理条款作为解决面积争议的条款。在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许多省市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中均有解决面积争议的规定,这些规定都体现了对于消费者的保护。但是,由于这些文件仅仅是行政管理规章,不能作为法院民事审判的准据法,所以消费者应当要求明确约定将这些文件中有关解决面积争议的条款。根据合同自由的民法原则,双方合法约定的条款就是法律。
  
  4、预防迟延交付的借口。迟延交付是预售商品房中的普遍问题,由此带来的损失往往使消费者有苦难言。迟延交付情况发生后,房地产商为了逃避违约责任,往往罗列一大堆所谓客观原因诸如遇到重大技术难题、水电气配套迟迟不到位、遭遇恶劣天气、竣工验收手续复杂等等来搪塞消费者,并统统称之为“不可抗力”。
  
  对于房屋面积的计算其实是很重要的,毕竟此时房屋总价就是根据面积来计算,另外之后涉及到装修问题的话,也会需要实际的房屋面积才行,这些都是与购房者利益密切相关的。而在实践中,就可能出现约定的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不同,此时需要结合实际的面积误差来进行处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起诉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当今社会,结婚的多,离婚的也不少,更是在有孩子的情况下离婚,于是越来越多的夫妻在离婚中协议将共有房产给孩子。当房子给了孩子后,有人觉得麻烦或者没有时间去办理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今后一方反悔,不再愿意把房子留给孩子,那么出现这种状况后,起诉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还具有有法律效力。根据分析:离婚协议中约定“房......


·当代人的消费观念还是非常的清晰的,住房问题虽然说是必须要解决
      当代人的消费观念还是非常的清晰的,住房问题虽然说是必须要解决的,但是我国各地过高的房价,也确实成为居民在购房的时候难以逾越的一个鸿沟。所以现在房地产市场之间的竞争实际上也是非常惨烈的,有些商家为了能够解决目前这种困境,推出了所谓的零首付,导致有一部分的公民存在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买房子可以零首付吗?一......


·对于集资房而言,与普通商品房之间其实是存在较大的不同,一般商
      对于集资房而言,与普通商品房之间其实是存在较大的不同,一般商品房可以自由的进行转让,但要想转让集资房的话,就必须要先满足了条件才行。同时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一些可以转让的集资房,那究竟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方式,按揭贷款买房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即是不用一次性把房子款项付清。这样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那么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1、选择房产购房者......


·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
      现在人们对于房子越来越看重,房子的价格也十分昂贵,现在房屋方面的纠纷越来越多,现在许多人关注房子产权问题,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为您解答。一、房屋产权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要是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传授犯罪方法罪。在量刑之前,需要先对相关行为作出认定,那么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详细为您介绍。一、什么是......


·土地使用证中的四至指的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中的四至指的是什么意思?您都知道,如果我们对于一块土地享有使用权,那么,它的最好凭证便是土地使用证了。所以,我们在申请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过程中,需要对于这块土地的大小、方位等等数据进行探测证明,这一系列过程中就涉及到土地使用证中的四......


·离婚协议是合同吗?
      当感情出现裂缝时,双方都认为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再走下去的时候,就会选择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要么是自己私底下解决,要么是起诉。若私底下解决的话就需要些一份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是合同吗?为您解答。离婚协议是合同吗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


·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是多久,有哪些原则
      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是多久,有哪些原则一、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是多久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察觉之后。关键在于犯罪分子须自动投案。二、判断自首的原则(一)自首一般情况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镇梅溪村,邮编:519070。......


·小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应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


·汽车零配件购销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汽车零配件购销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汽车零配件购销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________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一、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


·讨债技巧 —法理情义,同步相逼
      近年由于市场疲软、销售不畅、银根紧等客观因素,讨不到债和还不起债,双方肌样难言的苦衷。此时既要维护本企业权益、又要顾及对方业务关系,以往友情和目前困境。有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解决“三角债”之类矛盾。 (1)协助对方解脱连环债。出点子,找路......


·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转让吗,转让要缴纳哪些税费?
      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转让吗,转让要缴纳哪些税费?在您的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是经常会发生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的情况的,主要是因为自身的原因或者是因为企业的经营方面的问题才会这样的,但是作为股权所有的当事人对于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转让吗,以及需要哪些税务......


·什么是量刑种类?
      刑法规定的刑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一、管制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


·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由于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认为在试用期内是不能辞职的,只有过了试用期之后才能向单位此罪。那究竟在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要是允许辞职的话,那么职工试用期辞职支付违约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劳动合同法》第......


·离婚时女方想要孩子怎么办
      夫妻离婚必须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多数情况下,女方在离婚时想要争取的孩子的想法更为强烈一些,但是此时对方又不同意,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告诉你离婚时女方想要孩子怎么办。一、离婚女方想要孩子怎么办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


·判刑一年要送监狱吗新刑法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由于一些地区比较落后,导致很多人为了到大城市工作,把小孩留在老家,形成留守儿童。由于这类儿童缺少父母的监管,性格孤僻,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违法后就要进行法院审判,当违法犯罪被判刑一年时,判刑一年要送监狱吗新刑法有哪些规定?下面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构成多少资金才算啊。刑法罪行得判多久
·去年,我去竹山溢水农商银行办银行卡时,说我银行卡办不了,要还
·我两儿子在去年卖了二盒盐酸曲马多,一盒卖在xx,一盒卖在安溪
·滚借了多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款,还不了不知怎么办,
·丈夫瞒着妻子过户抵押房产,妻子如何收回房产?
·你好,我是做珠宝的,我挪用公司黄金金额达到四万五元没能力归还,请问要判多少年
·请有何方法要回对方非法所得?输入问题标题
·我们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这期间身体损伤签定材料必须到指定单位做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