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行为。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分为了约定解除,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其中约定解除是一种事前行为,是起初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事前约定其合同解除的条件,若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对于后两者为事后行为,本身其在原合同条款中未提及。协议解除实质上是通过订立一个新的合同来决定原合同效力消灭,为双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体现。这个新的合同实际上就是一个解除合同或叫反对合同。而法定解除是法律强制介入到当事人的交易中,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赋予当事人的合同解除权,从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一般而言,合同解除其法律后果涉及到溯及力以及损害赔偿的问题。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该条的立法本意就是区分连续性合同与非连续性合同而使解除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实务界认为: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须与合同的性质、种类等具体情况相联系,通常多数非连续性合同的解除有溯及力,而多数继续性合同的解除无溯及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实务部门认为:由于合同自始失去效力,所以当事人受领的给付失去了法律依据,应该返还给付人。恢复原状在效力上,给付人以给付时的价值为标准进行返还,而不问受领人获得多少利益。赔偿时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赔偿损失仍以过错为要件,无过错不发生赔偿责任。二是赔偿范围,要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解除时商定赔偿额,如无商定,赔偿范围一般应包括:双方订立合同所支付的必要费用;相信合同能适当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合同解除后因恢复原状而发生的损害赔偿,但不包括因债务不履行而产生的可得利益的赔偿。在对于合同解除与违约金的关系上,实务界认为,对于当事人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支付违约金时,要按照合同解除是否有溯及力来区别。对于解除有溯及力的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合同自始失去效力,相当于合同未成立,此时合同中的违约金的约定条款页失去了效力;对于解除无溯及力的合同,对于未履行的部分不能主张违约金,而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可以主张违约金,因已履行部分违约情况已经发生。关于合同解除之后的法律后果,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合同在被解除之后,那么要分析具体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是什么,这样才好作出对应的处理,包括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合同逾期怎么要违约金?有几种方式
      合同逾期怎么要违约金?有几种方式一、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几种处理方式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是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如何处理,也存在着不同意见......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就一方做出了赠与的表示后,另一方要做出接受赠与的表示,那么合同才能成立。生活中常见的赠与合同纠纷主要就是,做出了赠与表示后赠与人突然不履行赠与合同了,这样是否可以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


·终止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终止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那么究竟终止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终止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合......


·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
      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所有有关合同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产生都需要建立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之下,因此,人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具体来讲,人们在签合同时应如何审查合同效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一、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
      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有抚养义务,夫妻离婚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仍需对孩子承担相应的责任,抚养费大多数是有夫妻双方协商而成的。而实践中也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而需要减免抚养费,那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什么情况下可以......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去了一个新公司,往往会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则正式转为正式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享受劳动法上相应的权利,但是有的人往往忽略了劳动合同,继而决定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一......


·先期违约的法律定义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明确表示为明示先期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为默示先期违约。...


·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
      现在租房的人很多,那么房屋租赁要注意,有些房东只知道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国家的法律有哪些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房屋租赁税率,我们马上为您介绍。一、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房屋出租要交税是:(1)要......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金坛讨债
    金坛讨债律师处理常州市金坛地区债权、债务纠纷,为常州市金坛区个......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位置在哪里?路线导航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


·唐山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内容
      无论那个城市和地区发生交通事故,都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但是赔偿是有标准的,包含了一些固定事项和内容,每个城市的赔偿标准也略有差别。那么你了解唐山市的事故赔偿内容是什么样的情况吗?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一下唐山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内容。......


·未成年人再犯不宜成立累犯
      我国现行累犯制度,从罪行条件、时间条件、刑度条件、主观条件等方面来限定累犯的范围,并未对累犯的适格主体作特殊要求,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构成累犯,不但从重处罚,而且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笔者认为,这与立法原意相去甚远,也与刑法所体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区别在哪里?
      近几年出现了很多打着金融的旗号进行民间融资和贷款的投资公司,投资公司以高息进行融资,同时又以更高的利息放出贷款,结果贷款无法收回,最终还是投资人受到了最大的损失,但是这种行为究竟触犯的是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


·最全面的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子是人生和家庭的大事,辛辛苦苦赚钱就为了能够买套满意的房子和改善居住条件。但正的着手选购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格外小心,毕竟买房子不容易。要注意自己所要买的房子的手续是否齐全,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规范,看好房子的质量以及房屋质量维修维权问题,以......


·夫妻离婚房产公证详细解释有哪些
      对于每一个想要安居乐业的人来说购房无疑是必定要经过的道路,但要将这一志向变为实际,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要完成买、卖的各项步骤和手续,这中间您会碰到许多法律难题,需要您打点好与各方面的关系,在这过程中,公证能够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务。那么针对夫......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也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而对于房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也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而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撤销的情况,那到底房屋买卖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房屋买卖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个体户,现住××市××区林海路48号。被申请人:B,男,××岁,汉族,××省××县人,××餐厅老板,现住××市××区黄××路××号。请求事项:请求扣押被申请人的3台冰箱,并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


·宝宝两个月离婚的话判给谁?
      如今社会,对离婚已经是见怪不怪,有些小夫妻,刚结婚不久就闹着离婚,甚至有些夫妻在生育了宝宝后,还坚持离婚。这个时候,除了要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外,还得解决好宝宝抚养的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那么,宝宝两个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我该怎么做?
·1950的房产证现在有笑吗
·案件中的黄善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下,关于我家祖辈遗留的鱼塘,现在另一个村说
·我们给了装修新房的包工头80%的工程款,原约定3个月结束,现
·房子拆了,政府钱一直托了快二个月了,签协议是十个工作日付拆迁
·你好林律师,是这样我儿子前年因为年轻不懂事,听朋友说去了一下
·邻居纠纷,发生肢体接触, 造成轻微擦,对方准备起诉,该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