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法院判决离婚后如何执行
首页
>>
法律知识
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可以通过法律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法院判定
离婚
后,它的执行流程是怎样的?这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内容。在本文中,我们将给出详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离婚
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当自觉履行判决书所注明的各方义务,如一方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对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但强制执行的标的只能是财物或者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
离婚
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
离婚
判决、裁定,由
离婚
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
离婚
已经生效的
离婚
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
离婚
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
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三、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以上就是关于法院执行
离婚
的全过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结婚和
离婚
都是人生大事,需要慎重考虑。在
离婚
过程中,如果心中有疑惑需要建议,请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服务,尽可能维护您最大的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一、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一)写离婚起诉状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
·
理解婚前财产时应该要注意什么
原则上,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其实就是属于其个人所有的,也就是定性为个人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是不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但实践中,很多人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存在一些误差,同时也有一些地方没有注意,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一、理解婚前财产时应该要注意什么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
·
子女的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那么,具体来说,子女的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而现实中子女的抚养费又该怎么进行承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子女的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1、生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
·
孕妇能起诉离婚吗?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了解,女性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确实十分辛苦,所以法律为了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没有任何过错,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不过在实践中会有女性在怀孕期间起诉男方要求离婚的情况,那孕妇能起诉离婚吗?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孕妇能起诉离婚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
·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是怎么决定的?
全国离婚案件高发,在最近几年的其中一年中根据统计,全国离婚案件就有一百多万件,增加的比例也处于上升状态。如此频繁的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纠纷是一大重点。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法院是怎么决定的?我们给您列出具体事项: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
妻子有外遇离婚财产怎样判?
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的结合,但是如果双方在生活的过程中出现各种矛盾而不能持续下去时,往往会选择结束婚姻,而离婚后又又财产问题、孩子的飞扬问题等等,法律都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如果法院知道妻子有外遇离婚财产怎样判呢?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
·
一手商品房的退房条件有哪些
一手商品房的退房条件有哪些一手商品房是相对于可买卖的二手房而言的,由于一手商品房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在购买后虽然能退,但不能随意退,否则购房者将会构成违约。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手商品房的退房条件有哪些呢?对于购房者来讲,对一手商品房怎么办理退房才......
·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的事项有哪些?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发展,对于公司债权和债务的转让有着更加详细的规定,债权和债务的转让一般是指不改变原来合同的条款内容,某债权或债务人以合同的形式将债权或者债务转让给其他人。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签订流......
·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1、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1)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再审。根据诉讼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接到院长提交的案件后,应进行讨论,并依法......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
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
(注:已经注销,已经新设立南京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南......
·
潍坊刘松珍律师专业代理经济纠纷案件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是否有......
·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资质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所谓合同实行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三十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
·
怎样构成遗弃诉讼离婚?
在当今社会,离婚现在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事情,虽然离婚是一种不太好的现象,但是夫妻双方有离婚的权利和自由。因为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的案件很多,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寻找自己的爱情,但是有时候离婚也可能会涉及到遗弃行为,那么怎样构成遗弃诉讼离婚呢?下面就......
·
适用缓刑条件的标准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与七九年刑法相比较,新刑法在“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前面删去了原刑法条文中“认为”二字......
·
公司合作合同范本
公司合作合同范本公司之间相互合作,吸收对方好的经营方式、理念,这可以说才是达到双赢的局面。而有的公司的合作不仅仅在交易上面,还有技术、资源等等方面,而这种情况下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最好是实际签订合作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最新公司合......
·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人民享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国家之所以这么规定就是为了能够让人民实现自我的发展,提高生活水平。同时人民使用土地还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的土地资源。因此,国家为了帮助人民更好的使用土地,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对......
·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得拘役。”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
·
明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构成明示先期违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必须有效成立。2、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被迫地、含糊其辞地或附条件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不构成明示......
·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的原因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的原因商品买卖是民间的一种日常商业活动,双方之间会签订一定的合同。在商业活动之中,这也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在商品买卖的活动中,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原因从而导致合同纠纷。那么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17年7月10号买的平安商业保险,19年7月初去动的肺手术,
·
我于18年买的二手房当时房主有一户口没迁出当时协商18年l2
·
我因危险驾驶被判拘役45天,余今年六月六日,行满释
·
学生在学校足踝骨骨折了,经过做手术好了,十级伤残鉴定报告,具体来说需要赔偿多少需
·
因无端卷入聚众*博现场被拘留
·
交通事故的咨询,我驾驶一小车与左货车轻微刮擦
·
我想和我老婆离婚,对方却说,谁先提离婚的就要净身出户,是不是有这个种说法
·
可以退保吗,如果参保人没有活到60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