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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离婚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离婚中夫妻.同财产分割、公司股权、房产纠纷、子女抚养、涉外离婚等,代理起草离婚协议等法律文书.老律师网

★南京离婚律师提供的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姓名...年龄...住址...
  被告...姓名...年龄...住址...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令儿子(女儿)XXX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1日之前支付抚养费1600元人民币至儿子(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各承担二分之一。
  3、请求人民.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夫妻.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同财产清单附后)
  4、请求依法判决债务由被告承担(债务明细附后)。
  5、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元人民币.老律师网
  6、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10年经朋友介绍初认识,交往一年后确立恋爱..,2011年1月1日在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鼓民结字XXXX”.Law64。2012年4月3日双方生育了一子,取名xxx.老律师网。双方结婚以来,由于被告长期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加之被告和婚外异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经原告及双方父母多次劝阻无效,导致夫妻..恶化.Law64。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人民.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原告:xxx
2015年3月3日

★南京离婚律师谈财产分割其他收益
  银行存款
  一、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
  二、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起诉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保全了证据.老律师网
  三、提醒:如果夫妻双方有产业,切记不要为了逃避税务而轻易将收入存入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名下.如果非要这样做,一定要留有书面的证明材料以备以后离婚时说明夫妻财产问题,
  知识产权收益
  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同所有.老律师网。据此,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在离婚之后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夫妻.同所有.Law64。以此标准相统一,我们认为,实践中可以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已经明确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内,作为判断该部分收益归属的标准.Law64。具体如下:
  一、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老律师网
  二、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则无论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该收益均为夫妻.同所有.Law64
  三、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离婚后的,该收益为个人财产.Law64
  个人投资收益
  一、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同所有;
  二、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同所有.老律师网。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三、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Law64
  四、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以上四方面的收益,关键是确认“以个人财产投资”。

★南京 离婚律师谈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南京离婚律师谈恋人分手后房产究竟该归谁所有
南京离婚律师分析认为,恋人分手后房产究竟该归谁所有,如何解决分手后的财产纠纷呢?关键是房产证上所署的购房人的名字到底是谁.老律师网。如果是两个人合买的(即《购房合同》上签署了双方的名字),就.同享有,应属于.有财产的分割问题。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同.有,即.有人对.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同.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另一种是按份.有,即.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分割.有财产,首先应判断.有..的类别,即是.同.有还是按份.有,如不能证明.有..为按份.有的,应当认定为.同.有。能够证明按份.有..的证据有.有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权属证书上记载的份额等。本案中所涉及房屋是由个人名义买的(即《购房合同》上只有一个人的签名),那么房产就归个人所有.Law64。按照情理上来说,如果另一方也出钱了,应该归还另一方钱财,但前提条件是未签署购房合同书的一方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支付了其中的费用。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就无法收回房产(或钱物)。


★南京离婚律师谈签订离婚协议的常见问题
  离婚登记后,对于生效的离婚协议当事人想反悔是比较难的.老律师网。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下面列举了离婚协议中的中的常见问题:
  1、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女方抚养;双方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Law64。”
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老律师网。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
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老律师网
  2、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
  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老律师网。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Law64
  3、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老律师网。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三十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二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Law64。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Law64。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南京 离婚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老律师网
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离婚后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本,相互配合.Law64。但在很多时候诚信只是一句空话,男女离婚后常常还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现象比比皆是.Law64。因此,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
最后提醒一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的规定,夫妻.有房屋属.同.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Law64。因此,对离婚后原.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Law64。因此,如果因为夫妻离婚房屋产权人变更,是不用交契税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房价1.5%-3%的契税.老律师网
  4、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老律师网
  夫妻.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Law64。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这样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我们认为这样约定有好有坏,好处在于这样简单写省事儿又省力,节约墨水;不利之处在于,如果一方还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这样约定处理方法后,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因此,这样的约定对有钱不报者有利,因此,这样的约定,可能会使夫妻的财产分割实际上不公平.老律师网。因此,为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们还是建议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5、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老律师网
  另外,现实中常常有请他人代为炒股的情况,即夫妻一方用.同财产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子开户,而是借他人的名义,在他人账号下用夫妻双方.有的资金进行股票炒作.Law64。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同财产。但是,这样的约定不能被.直接采纳,如果代炒人不承认代炒..或户头借用..,或对代炒的资金数额、股票种类有异议,.将很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上,制订必要的条款让代炒人签字,甚至另行制订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
  6、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到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收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Law64。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7、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老律师网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Law64。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Law64
  8、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老律师网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Law64。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Law64。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Law64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的支持.老律师网。.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Law64
  9、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Law64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Law64。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老律师网。南京 离婚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   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10、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Law64。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的审判实践,.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
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老律师网。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 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X无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Law64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女方.Law64
  一般情况下,有了这样的约定,有义务迁出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当然,协议时如果迁出义务一方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如果上.,.可能会在判决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三十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Law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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