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维权律师

首页>>法律常识

南京维权律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您解决消费维权、工伤事故赔偿、商标专利侵权赔偿、征地拆迁赔偿、医疗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民商事领域法律诉讼、交通事故赔偿、合同纠纷赔偿、刑事辩护等,维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公民合法权益是指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Law64
  一、公民权利的含义: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老律师网。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Law64。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老律师网
  二、我国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
①平等权;
②政治权利和自由;
③宗教信仰自由;
④人身自由权利;
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相关内容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位置?怎么走?
·南京市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财物运行智能消费系统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搬迁新址、电话、地址导航
·试用期解除合同劳动仲裁答辩词
·扬州市仲裁机构地址、电话号码、受理办公时间
  在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商与购房者经常发生纠纷。对于一些小的纠纷,开发商可能愿意与购房者通过协商解决,但对于一些争议比较大的纠纷,很有可能要借助司法途径。此时就需要有证据来作为支撑,那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怎样收集房屋纠纷的证据?现在,我们一起通过.
  公司名称人被抢注商标怎么进行赔偿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公司名称侵犯其他企业商标权怎么赔按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
  刑事回避的主体都有哪些人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
  一、公安局立案重婚罪需要什么条件?(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二、重婚罪的犯罪.

如何让交通肇事逃逸从轻处理
    如何让交通肇事逃逸从轻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自首情节的可根据具体情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周边律师

·南京律师
·
苏州律师
·
无锡律师
·
常州律师
·
镇江律师
·
扬州律师
·
泰州律师
·
南通律师
·
盐城律师
·
淮安律师
·
宿迁律师
·
徐州律师
·
连云港律师
·
南京市建邺区律师
·
江阴律师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农村里面父亲去世后,还是写母亲的
  • Q集体土地违章建筑和国有土地违章建筑有什么区别?
    A

    集体土地违章建筑和国有土地违章建筑有什么区别?

  • Q您好,如果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提出非要离。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A

    您好,如果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提出非要离。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 Q对方违章掉头撞伤当事人,交通队说对方全责,当事人牙齿掉了一个
  • Q开庭时需要准备什么吗?,请问我的父亲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时间是明年1月25日
  • Q问下,民营企业的加班费怎么算的
  • Q您好,我01805日上交了人身意外保险的相关资料复核回访电话也与我联系复核完毕可到现在
    A

  • Q律师,您好!请问2019柳江区农村的危房之后建房有贫困补助么?
    A

    律师,您好!请问2019柳江区农村的危房之后建房有贫困补助么?

  • Q问:公务员春节值班发值班费违法反国家规定了吗
  • Q我表弟在从化监狱服刑,我可以去见他不
  • Q对方欠了十多万六年了一分没还有欠条我是不是该
  • Q结婚彩礼,彩礼属于共同财产
  • Q请问举报贪污受贿
  • Q律师你好,吉林省磐石市看守所疫情期间是否关闭了?民事诉讼案不
    A

    律师你好,吉林省磐石市看守所疫情期间是否关闭了?民事诉讼案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现在可以接收拘役了吧!

  • Q黑中介坑学生工,不发工资,先学生早已离职,但是工资拖欠近一个
    A

    黑中介坑学生工,不发工资,先学生早已离职,但是工资拖欠近一个月

  • Q我想问下,木是属于自己,但是无搞证是属于盗伐林木罪吗,现在我
  • Q房东这样扣留我押金合理吗?
  • 法律常识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