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继承律师

首页>>法律常识

南京继承律师处理南京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纠纷、南京公司房产遗嘱继承、遗嘱见证、遗产信托等继承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专业解决遗产分配、遗嘱继承、婚姻继承纠纷,提供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南京继承律师专业办理继承相关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一)遗产继承事务面谈咨询
  (二)遗嘱规划服务
1.盘点、统计遗嘱财产;
2.产权治理;
3.继承人调查
4.出具遗嘱规划建议书或报告.Law64
  (三)遗嘱、遗赠文书的书写、制作服务
1.提供遗嘱、继承等方面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充分了解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指导当事人根据本人真实意愿,确认遗产范围及遗嘱分配方案,设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
在此过程,我们将对当事人遗嘱、遗赠文书的书写、制作过程进行律师见证.老律师网
  (四)遗嘱、遗赠管理服务
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对当事人所立的遗嘱、遗赠文书代为进行保管、保存,包括对其个人财产、存款资料、债权债务文书、合同文书、公司股权资料、亲属..、人身..资料等进行保存、保管.Law64
  (五)遗嘱执行业务
如立遗嘱人一旦去世,南京继承律师(热线:18801589148)将通知继承人,公开遗嘱,按遗嘱所指定的分配方案以及份额或数额,将遗产交付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六)继承文书起草、修改、审查
  1、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书
  (七)遗产继承纠纷律师调解
  (八)继承事务调查取证
  1、遗产调查
  2、代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书的真假鉴定
  (九)继承律师见证
  1、遗嘱见证
  2、遗赠扶养协议书见证
  (十)继承律师代保管遗嘱
  (十一)继承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
  (十二)遗产继承纠纷案件诉讼代理
1、分家析产纠纷 2、法定继承纠纷(A)转继承纠纷 (B)代位继承纠纷 3、遗嘱继承纠纷 4、继承权确认纠纷 5、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6、遗赠纠纷 7、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十二)担任家庭法律顾问

★ 南京继承律师的服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遗嘱类律师服务
1、个人书面遗嘱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2、两个以上个人所立.同遗嘱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3、个人附条件书面遗嘱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4、附条件书面遗嘱中所附条件的监督执行;
5、部分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权文书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6、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为其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或夫妻.同财产或家庭.同财产声明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老律师网

二、遗赠类律师服务(推荐)
7、个人书面遗赠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8、个人附条件书面遗赠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9、附条件书面遗赠中所附条件的监督执行;
10、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或放弃遗赠的声明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11、遗赠定的受遗赠人所接受遗赠的财产为其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或夫妻.同财产或家庭.同财产声明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三、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
12、个人书面遗赠扶养协议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13、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执行;
14、遗赠扶养协议中遗赠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执行。

四、遗产范围界定类法律服务
15、大额财产所有权权属归属情况的调查服务;
16、大额财产所有权权属变更情况的调查服务;
17、遗产中夫妻.同财产的析产服务;
18、遗产中家庭.同财产的析产服务。

五、继承人身份界定类法律服务
19、具有继承权的生子女主体身份的确定(亲子鉴定);
20、具有继承权的养子女主体身份的确定;
21、具有继承权的继子女主体身份的确定;
22、具有继承权的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主体身份的确定;
23、具有继承权的其他人主体身份的确定;
24、不具有继承权,但依法可分得适当财产的其他人主体身份的确定.老律师网

★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南京继承律师提醒大家,遗嘱不一定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若想使其所立之遗嘱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Law64。其中,实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有遗嘱能力.老律师网。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而不是可撤销。
  (三)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利益。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其遗嘱部分无效,即应当扣除出该部分遗产剩下的部分有效。
  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四)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该部分内容无效。

★ 什么样的遗嘱无效?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遗嘱就是无效的遗嘱。
  无效遗嘱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订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老律师网。现实生活中,伪造遗嘱虽不常见,但问题却十分复杂,鉴定真伪工作也难以开展.Law64。如伪造录音遗嘱,在自书遗嘱中也有伪造的问题,对于笔迹的鉴定工作也是十分复杂的,只有在确实认定遗嘱为伪造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其无效.Law64
(4)被篡改的遗嘱中,被篡改的部分无效。
(5)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的,部分无效。
(6)遗嘱人的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Law64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相关内容
·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追偿权纠纷代理词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_地址和电话、乘车路线、邮编,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保险责任索赔再审申请书
·南京合同违约责任分析
  夫妻债务如何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这里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是为夫妻共同生活.
  网上交违章罚款的方法:1、登陆当地的公安厅交通管理的网站。然后登录账号和密码。一般来说是身份证号和注册时的密码。2、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点击后选择交纳罚款。3、然后会看到一个协议,需要浏览然后点击同意。也就是打钩接着选择下一步。4、接着需要拿出决.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一、关于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
  商业秘密的内容与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商业秘密的内容与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商业秘密的内容1、产品即便产品本身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方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2、配方工业配方是商业秘密中的一种常见形式。3、工艺程序4、.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周边律师

·南京律师
·
苏州律师
·
无锡律师
·
常州律师
·
镇江律师
·
扬州律师
·
泰州律师
·
南通律师
·
盐城律师
·
淮安律师
·
宿迁律师
·
徐州律师
·
连云港律师
·
南京市高淳区律师
·
珠三角律师网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4月16号买房,打了定金3万,一半的中介费25万,解抵押费
  • Q您好,我想咨询下,11年买的寿险附加重疾险,最近发现保单不是
  • Q培训前签了培训协议。培训结束不上班的话需要赔偿一万元。现在我
    A

    培训前签了培训协议。培训结束不上班的话需要赔偿一万元。现在我不想去上班了。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 Q律师你好!我是做销售的,已经跟公司解除合同劳动关系了,但是事后过了二十多天了,说店里少了一件衣服,
    A

    律师你好!我是做销售的,已经跟公司解除合同劳动关系了,但是事后过了二十多天了,说店里少了一件衣服,要我跟她们一起承担

  • Q什么时候能自动脱离关系,我结婚3个月
  • Q你好我于1月27日因肢体麻木头晕前往惠州中大惠亚医院急诊科就
  • Q我以为工资没有发然后跳楼要工资然后要承担什么后
    A

    我以为工资没有发然后跳楼要工资然后要承担什么后

  • Q我干完工程了,单位要给我商业承兑,请问商业承兑有保证吗?
  • Q您好,我想离婚,是因为老公出轨了,那在哪个城市都能办吗
    A

    您好,我ahref=".66/lihun/"title="离婚"target="_blank">离婚,是因为老公出轨

  • Q律师,你好,请问涉嫌强奸罪要判几年?
    A

    律师,你好,请问涉嫌强xx罪要判几年?

  • Q工资拖欠,律师好,律师好,原公司每年均未完全支付本人工资
    A

    律师好,原公司每年均未完全支付本人工资(部分支付),已4年,请问如何索赔?

  • Q别人先打的我我还的手把人家锁骨打折了正在给他治疗。俩个人都喝酒了。我需要承担什么
  • Q商品房没有签合同,但已收定金,写明均价,过了一年,开发商说设计有变更了,要我们继
    A

    2010年12月,我定了一套商品房,但是没有签合同,但已交定金,收据上写明均价,到了今年2011年12月,开发商说所

  • Q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末死亡,还有终奖么?
  • Q户籍,孩子两周岁能改名字吗?需要什么费用
  • Q我咨询一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 Q.我想要这个小孩.可是她不同意.
  • 法律常识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