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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看守所_宁波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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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看守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489弄6号,俗称宁波市.看守所、宁波市海曙看守所,介绍宁波各县市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余姚市、奉化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等,宁波市望春监狱地址电话。

  律师提示:宁波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刑事律师去宁波市看守所会见被拘留的亲属家人、面谈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无罪辩护、缓刑减轻处罚、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宁波市看守所及区县看守所地址:
  宁波市...地址:中兴路658
  宁波市望春监狱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下设12个职能科室、11个监区、2个直属分监区。
  宁波市看守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489弄6号
  宁波市鄞州区看守所: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建岙村
  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徐家堰
  宁波市北仑区看守所:宁波市北仑区富春江路东武夷山路北
  余姚市看守所:余姚市黄山西路
  奉化市看守所:奉化市长汀西路500号
  慈溪市看守所:慈溪市横河镇马鞍村
  宁海县看守所:宁海县桃源街道堤树村北侧
  象山县看守所:象山县丹西衔道何家村

■宁波市看守所简介:
  宁波市看守所分为一科和二科,一科是指未被.判决的犯罪嫌疑人所在的监牢,在一科的犯人三区女犯,六区未成年犯。二科是已判决的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犯人服刑劳动的监牢.老律师网。一科又分为“过渡笼”,“未决笼”,“已决笼”。
  过渡笼是指新送人看守所的犯人所呆的笼子,一般呆二十天左右,在这里面学.行为规范,学.笼牢里的一切规矩.Law64
  未决笼是指从过渡笼调过去的犯人但未被判决的犯人所呆的笼子.老律师网
  已决笼是已经被.判下来的法人,在这里等待起监去二科或监狱的人所呆的笼子.老律师网
“黄马甲”是指我们一般犯人所穿的衣服。
“红马甲”是指死囚犯。
  一科时的笼子里一般关押的犯人在二十个左右,笼子的面积在三十个平方左右吧,有一台电视机,每天晚上七点到九点可以收看电视,有一个很长的大木板床,上面一般睡十几个人,一个洗脸水池和一个便池,笼子后面是放风场,夏天可以在上午和下午分别半小时在放风场做队列,或者简单运动一下。

■宁波市看守所律师取保候审以案说法:
  申请事项:对XXXX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 XX 岁,XX省××县××乡××村××号,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 XXXX年×月××日被宁波市.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宁波市看守所.老律师网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系申请人之XX .老律师网。X××虽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过失犯罪,与被害人系近亲属,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及赔偿协议.Law64。X××若被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Law64。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取保候审,敬请考虑.老律师网
  申请人为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 担任保证人.Law64。保证人 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Law64
  申请人和保证人监督被保证人X××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1、遵纪守法;2、保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本市,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老律师网
  此致
  宁波市.
  申请人:

■宁波市看守所律师谈取保候审
  需要强调的是,在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户籍也是司法机关考虑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关键因素。
  通常,本地户籍的居民适用取保候审的几率远远高于外地居民,主要原因在于,司法机关认为相对于本地居民,外地居民流动性大,经济来源、社会..都不够稳定,不利于取保候审后的监管.Law64。一旦发生犯罪嫌疑人逃跑,往往会对案件的进展造成重大阻碍。甚至,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办案人员也会负上一定责任,因此,即便单纯从案件本身情况看某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是,如果其不具有本地户籍,则成功办理取保候审的几率还是会大打折扣。

■宁波市看守所律师谈取保候审要交多少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人民.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可见,取保候审的种类有两种:人保和财产保。
  人保又称保证人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和人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老律师网。《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保证人在担保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违反或者已经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担保是纯粹的人格担保。保证人如果没有尽到法定的义务,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即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末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Law64
  财产保又称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和人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
  保证金数额的多少,根据六机关《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由决定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人身危险性、经济状况、涉嫌犯罪的数额、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及认罪、悔罪表现等确定.老律师网。按照最高人民.《规则》第44条的规定,保证金数额最低为1000元。根据六机关的《规定》,无论是人民.、人民.,还是公安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由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和保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关于"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规定,两种取保方法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至于选择哪种保证方式,由作出取保候审的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Law64

■宁波市看守所律师“37天黄金时间”得以成功取保候审
  宁波市看守所律师在当事人被拘留后即介入本案,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从所谓非法出版物是正规出版物的赠品、鉴定结论缺少合法性和真实性、刘某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出版的故意以及本案客观上没有社会危害性四个角度说明刘某某无罪,.采纳辩护律师意见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只能对刘某某取保候审。
  关于刘某某、王某某、江某某被控非法经营一事法律意见书
  宁波市看守所律师受刘某某妻子的委托,依法在刘某某、王某某、江某某被控非法经营一案中为刘某某提供法律帮助。刘某某、王某某在宁波文化执法总队接受调查询问后即被移交宁波市.立案侦查,当天被刑事拘留.老律师网。目前,该案有可能呈交贵院审查批准逮捕。
  宁波市看守所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全面了解了案件的经过并查阅了相关资料.老律师网。为了使贵院审查批捕的办案人员更好地了解本案,特将以下事实理由与法律分析陈述如下:
  本案中,作为负责人的刘某某被控非法经营一万多册图书,表面上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对于这些赠书的鉴定是由宁波文化执法总队委托作出,并未听取当事人陈述,缺乏必要的公正性,而“私自印刷、非法出版”的鉴定结论实际上完全忽略了学名出版社已经审查内容并查验样书的事实,是将这些赠书与正式出版物《中考必备》人为分离而得出的,事后也未送达,不能作为认定刘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的证据.老律师网。在主观方面,智星发行的所谓“非法出版物”在内容上已经学名出版社审查,包括其在内的《中考必备》样书也通过了学名出版社的查验,作为发行商负责人的刘某某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些“非法出版物”均系合法;在客观方面,这些赠书在内容上不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实际上,将这些赠书与正式出版物《中考必备》配套,刘某某的这种行为并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Law64
  最后,宁波市.采纳了律师意见,成功取保。

■宁波市看守所律师谈取保的难题:
  有的犯罪嫌疑人亲属取保心切,会受那些“专办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率极高”的“ 刑事辩护律师”蒙骗.老律师网。这些“律师”,收了“律师费”后装模作样,随随便便地写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交给公安机关,便没有下文.Law64。最后当事人被批捕了,其亲属找上门来了,这些“律师”便开始忽悠他们,当事人之所以被捕下来,是因为这个案件比较特殊,我跟.的某某人很熟,等这个案件到.审查起诉了,我再帮你把人捞出来。
  有的犯罪嫌疑人亲属取保心切,会受到那些“认识.领导”的“律师”蒙骗.Law64。这些“律师”,经过了解案情,或收到内幕消息,知道这个案件极其可能捕不下来,便会跟当事人家属说,我认识.的某某人,你给我五十万,我帮你摆平这件事,然后什么事都不做,在那里静侯消息.老律师网。如果当事人释放出来了,就跟其家属吹嘘,这是他的功劳;如果当事人被捕了,就忽悠其家属,说我还认识.的某某人,到审查起诉阶段,我找他出面,帮你把人捞出来,你这笔钱先放在我这里,审查起诉阶段用得着。
  对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况有一定了解后,便不应该过分迷恋这些“雾中花,水中月”。在当前的中国,什么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很多时候是浮云来的,都是公安机关在搞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公安系统主管刑事侦查的副..一个人就可以依职权,决定是否刑拘某人.Law64
  事实上,公安机关拘留某人后,后来即便发现他极其可能没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也不大可能对他采取取保候审.Law64
  为什么会这样呢?决定拘留人的,是公安机关,决定释放人的,也是公安机关,这不是变相要求公安机关承认自己办错案了吗?反正人被刑事拘留后,被证明没有犯罪事实或因证据不足没有批捕,最终被释放的,公安机关也不算是办错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不用国家赔偿,为什么要释放呢?
  这就会出现一种极其离奇的现象,就是公安机关拘留某人后,发现其极其可能没有犯罪事实的,依然继续羁押,而不是主动将其释放,等到拘留期即将届满了,公安机关就将该案呈送.提请批准逮捕,将这个烫手山芋抛给.,如果.不批准逮捕的话,就放人;如果.批准逮捕的话,就将强制措施变更为逮捕。
  如果案件情有可原,有理有据的话,正确的做法应该聘请律师,依法依情依理抗争到底,在公安机关将案件呈送.提请批准逮捕时,通过律师提交律师意见书到.的侦查监督科,向.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阻止.批准公安机关呈捕申请。
  对于有辩护律师提交法律意见的批准逮捕申请,.对辩护律师提交的律师意见,基本上都会考虑,逮捕与否,通常都会比较慎重。
  总的来说,对于有理据的案件,当事人委托到有职业道德的刑事专长律师的话,取保候审是不可能的了,无罪释放倒是可能.Law64

■宁波市看守所律师成功取保之赵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申请取保候审.Law64
  事实和理由:
  结合现有证据分析,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理由如下:
  一、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
  我国《刑法》第225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老律师网。该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Law64。犯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而进行非法经营,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客体: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Law6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主观上不具有扰乱市场秩序而进行非法经营的犯罪故意。
  会见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期间,其本人供述称,他负责印制材料的装订工作,被抓前连工资都没有发放.老律师网。..,赵某某才工作半个月,不可能对其行为有充分的违法性认识,即不能完全了解自己从事的印刷材料装订工作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第二,赵某某对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亦未完全了解,据其供述称,印刷的材料均为学生考试资料,作为打工者,材料的来源及印刷费的结算均不是由其经办,他不可能有没有能力分辨印刷材料的版权是否合法;最后,赵某某也没有“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打工仅半个月,就突然被抓,连所谓的“违法所得”都没有挣到,没有从所谓的“危害结果”中获利。因此,赵某某不具备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故意。
   三、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的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的危害后果。
   非法经营罪属情节犯,即犯罪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并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两种涉及非法出版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是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淫秽物品等以外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的行为;二是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老律师网。前者为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后者为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
  与上述法条相对应,最高人民.和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其中第79条第1款第5项针对的即是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的行为,追诉标准是,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个人非法经营图书二千册以上;第6项针对的即是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的行为,追诉标准是,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个人非法经营图书五千册以上;两种行为的追诉标准是不同的,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的行为的追诉标准高于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的行为。
  因此,本案的关键点就是,到底赵某某等实施的是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的行为还是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的行为。辩护人认为,赵某某等实施的仅是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印刷行为,即程序违法的非法出版行为。..,赵某某等所在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印刷业务,被缴获的印刷材料大部分为考试资料,没有内容违法的出版物;第二,出版物的来源基本上由附近的大学高校学生会提供;最后,印刷后的发行对象也只是高校学生内部使用.老律师网。本案中,由于印刷公司尚未领取营业执照,又大量印刷了出版物(据交代约两千册),但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该行为达到程序违法的非法出版行为追诉标准(五千册以上)以及构成情节严重的后果。
  综上,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的行为尚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恳请侦查机关慎重处理,同意对其取保候审。
  此致
  宁波市.经济侦查支队
  最后,宁波市.采纳律师意见,同意取保候审.Law64

■宁波市看守所律师成功取保之申请事项:对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经宁波市人民.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宁波市看守所.Law64。宁波市看守所律师受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父亲的委托,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可按照贵局的要求为其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对杨某某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老律师网
  就本案而言,杨某某自被羁押以来,主动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调查,态度较好.Law64。涉嫌犯罪的的有关证据已经为侦查机关掌握,如果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离开羁押场所不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产生侵害.Law64。因此,对杨某某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老律师网
  二、本案为非暴力犯罪,杨某某本人主观恶性不大,没有人身危险性。
  案发之前,杨某某只是一个普通司机,一个靠辛勤劳动赚取固定工资的普通员工,其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一贯表现良好,无犯罪前科.Law64。本案为法定犯,对社会公众的法律知识的认知要求比普通的自然犯要高得多,杨某某根本不知其涉嫌犯罪不足为奇.Law64。他为此不仅丢掉了工作,连累了家庭,更对他今后的人生造成了巨大打击.Law64。就本案而言,可以说杨某某也是一个受害者,可见其主观恶性不大,而且本案为非暴力犯罪,杨某某亦没有人身危险性.老律师网
  综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之规定,结合本案案情,杨某某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恳请贵局予以批准.Law64
  最后,宁波市.采纳律师意见,同意取保候审.老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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