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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借款合同律师_南京律师处理民间借贷、欠款、欠条、借条、欠债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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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借款合同律师,南京借款纠纷律师,专打民间借贷官司的律师,擅长自然人、法人以及相互间的借贷、资金融通等方面法律研究,如果您准备借款并起草借款合同,或者因为借款合同发生纠纷,一个借款合同律师可以帮您。

◆借贷合同条款不足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借贷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合同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百四十二条..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借款人虚构身份,借款跑路?
  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虚假信息,就构成诈骗。可以委托律师报案。

◆没签合同血本无归?
  经中介介绍,王五、赵六双方签订格式化《抵押借款合同书》《收据》等文件,约定:赵六用房产抵押,向王五借55万元,期限为一年,年息15%。双方办理抵押登记后,王五的妻子向赵六转账交付了本金55万元。后因赵六未按时还款,王五起诉到法院.老律师网
  法院认为,王五没有发放贷款的资质,但经审理查明,王五长期、多次向不特定人员出借资金并收取较高利息,出借频率高、资金总量大,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营利性,属于职业放贷行为。王五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借款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最终,法院仅判决赵六返还本金及按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老律师网

专业合同律师团队,具有丰富的欠款借贷合同案件处理经验,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专业、全面、细致的法律帮助,维护合法权利,解决合同当事人借贷欠款难题.老律师网。.Law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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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在如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近几年我国离婚率在不断升高,因此在解决离婚问题上会出现很多问题纠纷,那么婚姻法中对于离婚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有着详细的介绍和规定,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那怎么恢复探视权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什么是.
  父母离婚债务子女要偿还吗1、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
  女员工在哺乳期能否辞退?女员工在哺乳期公司是不能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工作人员泄密会受到经济上减少分红以及职位上被降职等的处罚,泄漏公司机密,情节轻微的,将会受到公司的行政处罚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会受到刑事处罚。1、故意泄漏公司机密罪肯定是犯罪行为;2、但是.
  一、在我国年老父母的监护人是谁?1、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2、我国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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