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汉族,法学博士,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主任,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
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十五年来,陆在春老师在《法学杂志》《江汉论坛》《天津体育学院学报》《安徽师范大学学报》《河南大学学报》《辽宁行政学院学报》《铜陵学院学报》等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十余篇,参与并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社科项目,为社会特别是政法系统培养了一大批..人才,获得了2010年度安徽省教育厅质量工程高校“省级教坛新秀”奖。
作为执业兼职律师八年来,陆在春律师正在或曾经担任过安师大、安徽机电、奇瑞集团、皖江金租、万达百货、广东建工、北京润平、长江芜湖航道处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或入库律师,办理案件..件,成功代理多宗在省内有代表性的刑事、行政与民商事疑难案件。陆律师还兼任安徽省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芜湖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芜湖市镜湖区人民..行政审判会审..,2009年度被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教育厅与.青团安徽..员会发文授予省级“..法制宣传志愿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