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男,朝鲜族, 6年毕业于延边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熟练掌握日语、朝语。 6年起任职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法官。1996年赴大阪探亲,留居三个月。
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办理各类民事案件288件,其中包括两宗涉外(日本)民事案件。其庭审过程曾作为“ 审判长示范庭”通过吉林卫视现场直播。2000年10月,辞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职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在近三年中,办理各类民事诉讼及非诉讼案件68件,其中包括5件涉外(韩国)经济案件,并担任6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擅长经济、民事、涉外经济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