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继明,男,汉族,生于1951年12月16日,大专文化,言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宁夏法学会理事,宁夏行政法学会理事,宁夏回族自治区 理事,银川市 常务理事,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咨询委员会委员,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咨询..,银川市仲裁委员会委员,首批宁夏12355维权律师。
2004年1月,史继明律师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评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个人”。所在言成律师事务所被评为 、全区 “青少年维权岗”。
2005年3月,史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