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龙,男,汉族,1958年出生,1975年参加工作,中**员,大专文化。
执业机构: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65019911 5
1年6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1年在自治区首届经济律师学习班学习, 2 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民法,受 法学家江平、张佩霖、巫昌贞指导,同时在北京市海淀区法律顾问处实习, 4 7年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科(函授)学习, 6年参加..次 律师资格考试后,取得律师资格,同年荣获自治区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8年晋升为三级律师,1991年被编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律师大辞典》。
9年在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月号上发表《试论律师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性质、地位及其作用》;与李可夫等合著《法律顾问通论》,1991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时任司法部部长蔡诚为该书题写书名。
办案原则:为当事人服务,绝不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