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男,汉族,法学学士。 曾就读于山东政法学院、德州学院、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单方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牢固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基础,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经典案例:青岛泉林食品厂与农业银行泗水县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额607.6万元;济宁市水泥厂与农业银行济宁市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额823万元;徐某某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孙某某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等。
★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制作济南、烟台、德州、济宁、菏泽等地不良资产的法律意见书。
★为柔婷集团临沂地区预付款项目核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担任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