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婷律师,女,广东肇庆四会人,国家重点大学法学学士, 会员,深圳 会员,现为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照号:19020921019709。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从业至今,承办各类案件200余件,涉及民商、经济、刑事、非诉讼等专业领域。典型案件有:
一、非诉讼业务:
1、代理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耐克国际有限公司就一系列“Adidas”、“Nike”商标被侵权案提供法律服务;
2、处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丹麦European Mannequins & Shop公司在华投资的非诉法务。
二、诉讼业务:
1、代理东京租贷(香港)有限公司、大新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进行一系列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及执行;
2、代理深圳市赛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群星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施工工程合同等房地产纠纷案件。
3、成功代理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众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额高达1600多万。
4、刑事案件:四会籍黄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海南籍梁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等等
工作语言:普通话、广东话、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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