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1月生,广东省中山市人。 6年和1992年先后毕业于华南师大中文班和中山学院法律班。曾任中山市律师事务所和中山市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副主任、中山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翔宇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法学会理事、广东省 涉外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山市 常务理事。 6年参加 ..届律师资格考试并通过。在从事律师执业期间,共办理各种民事、刑事、经济、行政、非诉讼案件300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亿多元。先后担任了近百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尤其擅长于房地产开发、银行抵押贷款见证、城市建房规则见证、典押等非诉讼业务。他思想解放,勇于开拓,在1993年开办了中山市对外经济法律服务公司及中山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驻澳门办事处,涉足第三产业及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他勤奋笔耕,先后在《律师与法制》、《广东律师》、《广东法学》、《广东律师文集》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其中《律师为境外售房提供法律服务的偿试》获 第五届涉外经济法律业务委员会 论文奖。《羊城晚报》曾专栏介绍了他的事迹。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集体,他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市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山市...和 颁发特级金牌律师,并荣立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