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连芝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本科。1994年经 统考取得律师资格,1995年开始执业至今。现执业于上海鑫钧律师事务所。
常律师性格开朗,做事精益求精,踏实肯干并敢于创新。对于法学有着深刻的理解和驾驭能力,注重法学理论知识的加强,并将其运用于法律事务的实践中,达到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
常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十五年来,办理了 起各类案件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其中包括:各类刑事案件、经济合同、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交通事故、房屋动迁、企、事业及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劳动工伤、雇佣、帮工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同时,承办了多起在社会颇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私藏、持有枪支、重大责任事故、涉黑案件、故意伤害致死、抢劫、强奸、贩卖、运输毒品、玩忽职守、贪污、受贿职务犯罪等重大案件。
常律师专长:企事业、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民商代理、包括:合同、婚姻、继承、交通事故、房产、工程建筑、知识产权、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劳动工伤、工商查询、代书、见证等诉讼及非诉讼代理。
十几年的律师生涯练就了敏捷的办案技巧,敢于拼搏,不畏艰辛,严以律己,得到了当事人及同仁们的好评及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