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达夫 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20301110405),男,1978年出生,安徽大学法学学士,安徽省法学会会员,安徽省 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江淮晨报常年法律顾问、安徽电视台“..时间”、“夜线60分”、合肥电视台“都市房产报道”、安徽人民广播电台“法治在线”栏目常年特约嘉宾,合肥律师网特聘..,共青团安徽..青少年维权志愿者,现执业于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本人交际广泛、思维敏捷、推理严密、办事干练;诚信、高效的办事风格;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民事、刑事、行政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诉讼技巧;同时其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也博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在法律实务中,除了办理大量的诉讼案件外,在非诉讼方面,一直与媒体合作,针对社会热点、暗点,惩恶扬善,并及时在《新安晚报》、《安徽商报》上予以报道,维护公平和正义;常年担任合肥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正兴集团合肥车轮有限公司、安徽华夏安凯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安徽省常发玻璃有限公司、合肥嘉阳贸易有限公司、南京恒通玻璃有限公司、上海锐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至诚报业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凿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美菱恒通有限责任公司等数十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法律顾问;怀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重视对弱视群体的援助,尤其在未成年权益保护方面;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其工作绩效得到安徽省未保委的充分肯定。
专业特长:民商事法律(主要包括婚姻家庭法、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以及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法等),热衷于刑事案件的辩护,在刑事辩护领域,凭借着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社会资源,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折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
曾承办过的部分案件:
1.赵某等10人贩毒制毒案件提供二审辩护(该案为安徽省建国以来 的贩毒制毒案件);
2.刘某等12人婚姻诈骗案件为主犯提供辩护(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
3.安徽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挪用资金2000余万元案提供一审辩护(该董事长被判缓刑);
4.电子工业部第十六研究所诉员工罗某(博士)索赔865000元赔偿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方律师代理劳动者 终胜诉,案件被驳回);
5.英国凯尔曼(跨国公司)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嘉阳贸易有限公司亿元合作项目参与谈判提供与其商务有关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6.杭州市罗氏兄弟非法经营罪。
7.台湾居民(海军参谋部退役少校)王某解除同居..、争取非婚生子抚养权纠纷(方律师代理王某为其争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并取得了同居期间的大笔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