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执业,九三学社,合伙人,青联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为该所副主任。担任多家企事业,国家机关的法律顾问。
办理涉及安徽古井集团古井贡酒公司300多名职工,古井集团亳州市古井大酒店100多名职工,亳州市卷烟厂200多名职工,亳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30余职工,亳州市白云山制药公司30多名职工,亳州市家具厂10人余名职工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另办理涉及亳州市人民医院,古井集团九方制药公司,亳州市新华机械厂等多家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
办理了在 较有影响的亳州史上的涉及两起黑社会性质犯罪案,兴邦集团集资诈骗案,万物春集资诈骗案;涡阳县史上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亳州二中故意杀人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