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光华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工作,2000年合伙创建南通金皋律师事务所,现为合伙人,副主任.执业10多年来代理案件千余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
场北杀人案,一审已判死刑,经认真审查证据发现重大疑点,促使上诉改判.
南通凤凰食品有限公司建筑合同纠纷案
江中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案
在民事,经济及法律顾问业务上亦有较深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