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本科,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并进入江苏徐州大运河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执业律师至今,现为合伙人.担任多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等方面均有许多成功案例。在民事诉讼上,曾历时二年余,申诉到山西省高院,终于改变了案件的管辖并由此纠正了原一、二审法院实体上的错误判决,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33万元;曾历时二年、一案两次上诉,终于纠正了原审法院四年以来针对同一事实所作出的十几个错误判决,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数十万元。在刑事辩护上,曾为一名涉嫌合同诈骗的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并获得成功,使当事人避免了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曾历时一年、耗费半个月时间研究600多页侦查卷宗材料,为一名抢劫十六起、案值十万余元、打伤二十多人并造成一人殘疾的抢劫犯罪团伙的首犯辩护, 终使其被判处死缓。在行政诉讼上,曾二次状告劳动局,终于纠正了劳动局所作出的错误工伤认定,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十万余元。近年来,由于已担任保险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七年,因此,对于保险合同纠纷类案件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处理较多,有独到之处。本人做律师的原则是:做一名好律师的前提是先学会做人。做人要光明磊落、坦坦荡荡,不随波逐流、奸诈滑逸;做律师要认真负责、敬业勤谦,要以律师为本、跳出圈子看问题,不单独追求经济效益,不挑讼架争;应尽自己所学、所能努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本人曾多次应电台邀请(不是自己花钱做广告)坐客直播间,免费为听众解答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本人永远追求的是人生价值和律师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