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南通律师谈撕毁的借条能否追债?

首页>>法律常识

徐某某曾拖欠马某某货款125880元,并出具欠条,但欠条已经撕破,撕破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本案中,徐某某仅仅将欠条撕破,当面扔在垃圾桶里,与常理不符。在结帐过程中,徐某某辩称以发票欠条冲抵货款,在逻辑上难以成立.老律师网


  律师释法: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庭审查明的事实,应认定双方货款未清结的可能性要大于已清结的可能性。退一步讲,即使徐某某已清结货款,但收回欠条后未能妥善处置,徐某某自身也负有责任。从保护交易安全,培养当事人树立审慎及风险意识出发,徐某某在业务往来中未能遵守交易规则,及时向对方索要付款凭证,在处理欠条中也没有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其说法也与常理相违,故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马某某虽以撕破欠条主张权利,在证据形式上存在瑕疵,但从欠条撕破的程度及形状可以看出,远未达到销毁欠条的程度,结合马某某当天晚上带人到徐某某处交涉的事实,可以认定原、徐某某之间并非货款已清。
  律师解说:撕毁的证据属于瑕疵证据,瑕疵证据是不具备证据效力,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但撕毁欠条是否一定是清结债务行为,审判实践中一律将其排除在证据之外是否妥当,本案处理没有采用这种一刀切的办法,对瑕疵证据既没有一律否定,也没有一概承认,而是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根据欠条撕破的形状、程度,根据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和面部表情、情绪反应,结合证人到庭作证情况以及徐某某对冲抵货款无法作出解释等情节,在事实真伪不明情况下,大胆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及优势证据规则,从维护诚信制裁不道德行为的价值取向出发,在内心形成确信基础上,综合认定了瑕疵证据的证明力,最终支持了马某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说:如果当庭撕毁借条,性质就不一样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诉讼参与人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撕毁证据的情节严重的,定格可罚到10万元,拘留15天.老律师网。此外,一旦认定事实的关联证据被撕毁无法辨认,.判决时一般由撕毁证据的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换言之,很可能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南通债务律师热线:186-949-88110(欠款、借贷、工程款、合同).老律师网

⊙专业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南通律师
姜舂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南通律师
谢庆斌 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南通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南通律师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通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律师调解工作站
·
·
·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对于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各项政策也越来越明确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等一系列的证书,但是有很多人却只知道这些证书,却不知.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得多少1.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
  笔迹时间鉴定申请书怎么写?一、笔迹时间鉴定申请书怎么写?笔迹时间鉴定申请书申请人:王,男,汉族,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区镇村。申请事项: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
  刑事一审审限可以延长吗?《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
  法院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
⊙专业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南通律师
姜舂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南通律师
谢庆斌 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南通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南通律师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南京律师
·
苏州律师
·
无锡律师
·
常州律师
·
镇江律师
·
扬州律师
·
泰州律师
·
南通律师
·
盐城律师
·
淮安律师
·
宿迁律师
·
徐州律师
·
连云港律师
·
重庆律师
·
当涂律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你好,我想问下宝山监狱这个月怎么没有让里面的人给家人打电话,
  • Q明知纠纷无理,除在诉讼答辩状中大量侮辱性语言和捏造的事实丑化
  • Q我在淘宝上买的物品,不适合我要的,对商户说他同意申请退款,我申请过后迟迟不给我账上返钱,老是让我等等
  • Q我是危险品司机,车辆套牌,假证被交警抓到,我的驾驶证被扣12分,老板不给予处
  • 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想帮我大姐去法院申请离婚诉讼,需要做什么
  • Q执行难,难以索回违约金和定金
  • Q朱风律师您好!我想问你离婚的事情了。我们夫妻俩不分住了三年多
  • Q面试时说月休四天,底200,房00,食00全勤100,试用期3天没有工资我可以申
  • Q开发商延期交房,我要退房该如何起诉?
  • Q关于拆迁赔偿 宾馆的合同期未满应怎样赔偿
  • Q你好,这边咨询工伤的赔偿问题,这边是需要收费咨询吗?
  • Q孩子在校出事,谁负责任?
  • Q您好,我想和前夫打探视权官司,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之类的吗?
  • Q离婚后户口拒绝迁出怎么办?
  • Q民间借贷,网上电话不对,请电话联系。
  • Q退休人员上医保问题,我是涿鹿县集体单位退休职工今年74岁
  • Q民事、经济类,我是租户
  • 法律常识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