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申请再审_南京律师代理最高院再审案件

首页>>法律常识

最高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申请再审
相关信息:
  最迟多久做工伤认定有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根据提出的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老律师网。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Law6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
.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南京专利侵权赔偿标准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_量刑标准、司法解释、立案标准、职务侵占资金拘留取保候审,无罪罪轻辩护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有请当事人律师栏目介绍
·淮安市债权债务律师,快速追讨债务欠款
  一、为什么刑事拘留十天未批捕?刑事拘留十天未批捕的原因主要是刑事拘留正常期限是14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37天;第10天,案子应当已经到了检察机关了,检方正在审查中。如果是适用37天期限的,那公安还在侦查中,案子并没有报到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
  购房者在选择房屋的时候,除了要考虑价格以外,谁也不想住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所以房屋的采光条件是否好也是其中之一。在《民法典》中,规定了房屋的所有人者或是使用人是有享有采光权的。那么,采光权如何计算呢?的我们在本文中为你做详细的介绍。一、怎样.
  还不上信用卡算不算信用卡诈骗?还不上信用卡一般不属于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的表现形式主要为以下几种:(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合肥需要什么证件?
    夫妻感情不和选择离婚离婚时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房产就是重要的一项,但是房产分割时需要进行房产析产,然后办理过户。双方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讼分割。那么,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合肥需要什么证件?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么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么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在本村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比方说你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修了一栋房子,当他的父母百年离去的时候,只能继承那栋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周边律师

·南京律师
·
苏州律师
·
无锡律师
·
常州律师
·
镇江律师
·
扬州律师
·
泰州律师
·
南通律师
·
盐城律师
·
淮安律师
·
宿迁律师
·
徐州律师
·
连云港律师
·
黑龙江律师
·
广西律师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村里打架造成邻居耳朵四分之一残缺,构成轻伤了吗?san
  • Q刑事法律责任咨询
  • Q有人在抖音发布侮辱我家人的不实信息
  • Q我父亲被车碰了,现在已出院。怎样赔偿。
  • Q签合纠纷到付款时间一直不结钱
  • Q我之前弄了个网贷尊享贷pp显示审核通过没有放款成功算
  • Q请问我家是四十八平方,拆迁办该怎样给
  • Q我找中介找工作,中介说的进厂在职32天返费3500满45天给
  • Q我儿子在牡丹江打架把对方打成轻伤,
  • Q现在监狱里正常接见亲人吗?
  • Q行政机关给我的这份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 Q一直无法提交咨询,可否与微博联系吗? weibo:
  • Q你好,我想麻烦你帮我写一份答辩书可以吗,你是在凤川吗
  • Q夫妻户口不是同一个地方该怎样离婚
  • Q南京秦淮法院贱卖担保人唯一房产
    A

    2年前,南京市民茆先生给人还款担保, 因(2009)秦民二初字第698号判决,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

  • Q7月5日18。11时在平南县大新镇大平村上垌路口,发生出现一
  • Q拆迁地段能不能办理营业执照? 我租的门面并没有说拆迁也没有公示说要拆迁请问我该怎
    A

    拆迁地段能不能办理营业执照??我租的门面并没有说拆迁也没有公示说要拆迁,去办理营业执照,他们说那片属于拆迁地段,什么

  • 法律常识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