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溧水建筑工程律师_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处理南京建筑工程合同、南京工程款拖欠等纠纷.

首页>>法律常识

溧水建筑工程律师: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是“三无”工程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工程价款的结算。

什么是违法建筑,或者说是违章建筑?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房屋及建筑物为违法建筑。所谓“三无”工程,指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理报建手续的工程。对于这样的工程,如果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其效力如何?正式公布的法释[2004]14号未作明确规定。认为合同应当有效的理由是:房屋建设者违反《城乡规划法》等公法的规定,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其私法行为效力不受违反公法影响.老律师网。《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我们认为应认定无效.Law64。一是2002年8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暂行意见》第十条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应确认无效;但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应确认合同有效.老律师网。”二是违章建筑具有违法性.老律师网。具体体现在:①违法建筑违反了《城乡规划法》规定。②《城乡规划法》对此作出的规定是强制的规定,是有关合同效力性的规定。三是国家对违法建筑持否定性评价,是因为违法建筑损害了国家利益,规避了国家对规划体系、建筑产品质量、房地产交易市场等系列行为的监管,使得违法建筑在现行体制以外生存,直接危及社会的公共安全,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故,违法建筑直接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不是在当事人私权范畴内就能解决的问题,人民法院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应当旗帜鲜明地认定就违法建筑订立的合同无效.老律师网。四是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必然受建设审批手续的影响.老律师网。建设工程具有不可移转、投资大、对周围环境影响大、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特点,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国家对建设工程从建设审批手续上必须作出严格规定和要求,否则有损公共利益.Law64。五是由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程,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也就无法申领到相关权属证书.Law64。故该类合同应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认定为无效合同.老律师网

因违法建筑或“三无”工程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这样的建设工程无论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都不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均应立即拆除和返还所支付的工程款.Law64。发包人或承包人的损失,是发包人的过错,发包人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同时应赔偿承包人的施工中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实际损失;是承包人的过错,承包人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同时应赔偿发包人材料费等实际损失.Law64。双方都有过错,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老律师网。。

⊙专业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相关内容
·
·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_南京海事法庭地址、电话、工作时间、管辖范围,位于南京市建邺区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南京市江北新区法院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地址在哪里?电话、位置导航

判的是拘役会有案底吗2023
    判的是拘役会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招标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结婚前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在当代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各大中小型企业更新换代的速度也是非常的快,很多企业因为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了一些其他的情况决定不再经营下去了,这个时候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的。那么,如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一、非法集资拘留多少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专业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
苏州律师
·
无锡律师
·
常州律师
·
镇江律师
·
扬州律师
·
泰州律师
·
南通律师
·
盐城律师
·
淮安律师
·
宿迁律师
·
徐州律师
·
连云港律师
·
苏州工业园区律师
·
无锡市锡山区律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在培训学校新报了一个学习色彩的课程,我可以要求学校全额退款吗,如果学校不退我该怎
  • Q九级伤残单位有哪些赔偿,大概能赔多少
  • Q其实这个问题我也想问,也许报警能解决问题吧!
  • Q
    A

  • Q狗咬伤3岁儿童责任划分问题
  • Q我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朋友打电话叫去玩不停的催到现场朋友他们在
  • Q我爸住院输液,住呼吸内科,输了二瓶半,人就不行了,第一瓶人发热,难受,输二瓶人就不行了,医院不承认
  • Q网络炒股平台被骗钱
  • Q渣男欺骗玩弄我的感情,骗财骗色还侮辱我,我要用法律武器接开渣
  • Q主要就是,朋友欠我5000元没还,我是江苏的他是江西的,有转
  • Q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是做金融行业突然被刑侦大队把公司查封,
  • Q物业设备放置不当导致房屋漏水,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
  • Q老股民朋友推荐非洲电力原始股,一元一股,很快上市
  • Q土地证与房产证过户,在银行贷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过户给妻子
  • Q2018年11日1日我和老伴在沈阳乘坐K76次列车到宁波,在
  • Q岗位变动,工资下降,沟通无果,被迫离职
  • Q我家是三室二厅,楼上客厅做成房间,一共出租给4家租户。多次漏
  • 法律常识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