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常州律师说法:合同变更后原合同中结算条款的效力

首页>>法律常识

  拆迁公司与徐某某签订了一份“房屋拆迁协议书”,协议规定, 徐某某原有产权房,由拆迁公司安置其位于常州市一套期房,两房实行产权调换.老律师网。其后,徐某某与拆迁公司经协商签订了一份换房协议,内容为双方经协商同意调换,徐某某向有关部门申领了房屋产权证。徐某某发现拆迁公司将开始安置房的面积多计算,而又未对多算的面积款扣除,即多次找被申请人主张退还多算面积款。徐某某因其主张未果,遂向一审.提起诉讼。


  一、合同变更后,对合同中的未结算部分是否可推定为当事人自动放弃.Law64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或法律规定,不改变合同的主体,而仅改变合同内容的行为。当事人的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老律师网。本案中,申请方与被申请方结算说明部分的约定的结算内容未有重新约定,但此原总的结算方式中包含了此部分的内容,而换房协议因当时房屋均未竣工,无法实测面积,也就无法计算房屋面积差异,还是按原结算总金额在换房中作为基本测算单位,确定房屋之间的差价和补贴,在差价和补贴与新换房的补差款抵冲后,余下的就是应付新换房的补差款.Law64。因此,换房协议对..份合同中的未结算部分没有约定下,只能推定为该部分内容未变更,而不能推定为当事人自动放弃未结算的部分.Law64。只有在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未结算的部分情况下,未结算的部分才不作计算。换房协议仅对已经变更的结算部分发生效力,而未变更的结算部分仍然继续有效。

  二、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对前一份合同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老律师网。《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案中,申请方与被申请方双方当事人已按照新的合同实际履行完毕,但双方当事人没有对约定的结算内容约定不再结算,作为申请人始终也未明确表示放弃。因此,在合同确定的安置房竣工后,对原没有实测的房屋面积,对负有义务的一方被申请人应当按照约定,安置房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若有差异,所收费用多退少补的方式履行.Law64。被申请人如不履行此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因此,本案合同变更后,由于双方对原约定的的使用面积没有实际测算,被申请人所预收费用没有实际结清,在原合同未结算部分仍然有效的情况下,申请人对前一份合同仍具有诉讼上的主体资格.老律师网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换房协议时,原合同确定的安置房还没有造好,双方也就没有就401室的面积符与不符原协议所定的面积再商定,是否在换房协议签订后不再对401室的面积结算作约定,而王宗惠也始终没有放弃该权利.Law64。因此,本案合同虽已变更,变更程序也已完成,但仍可适用我国《合同法》第98条规定的基本原则处理,无论合同是否变更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均继续有效,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不因合同变更而无效.老律师网


⊙专业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常州律师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常州律师
周宏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常州律师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常州律师
姜舂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常州市看守所怎么去?公交车地址能详细点?能通电话?
·常州律师成功代理“一房二卖”纠纷案,成功索赔
·常州工伤赔偿标准
·
  离婚案件中家庭财产的如何举证?一、离婚案件中家庭财产的如何举证?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
  有两个小孩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新婚姻法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归属(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侦查是怎样处罚的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判三年基本可以适用缓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所以,犯罪是否可去争取到缓刑,看该情节是否严重与轻微,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

离婚过错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
⊙专业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常州律师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常州律师
周宏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常州律师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常州律师
姜舂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南京律师
·
苏州律师
·
无锡律师
·
常州律师
·
镇江律师
·
扬州律师
·
泰州律师
·
南通律师
·
盐城律师
·
淮安律师
·
宿迁律师
·
徐州律师
·
连云港律师
·
苏州市姑苏区律师
·
全国律师黄页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微粒贷申请激活失败多久才能退款
  • Q工厂招聘一个未6周岁的要罚多少钱
  • Q开发商算违约吗,我2006年就买的房子.2007年接房装修.水电汽都没有.后来才
  • Q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不可以单离
  • Q我儿媳妇向我儿子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以小孩小为理由判不准离婚,女方对我家多次打砸抢
  • Q房屋买卖问题,找你写个起诉书的时候多少钱?
  • Q这是怎么回事,你好,你好,这是根据实际的情况判决的
  • Q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我想咨询一下:2010年初购买的一套住宅
  • Q物业服务不作为,业主拒绝交物业费。物业将我告上法庭,我该如何
  • Q关于房子共同还款人和他项的事
  • Q横山桥的一个朋友欠我八万元钱,一直不还,有欠条我联系不到他,
  • Q商品房现售备案是什么意思?去哪里申请备案?
  • Q请问:律师收了费,对律师代理不满意可以退费吗?
  • Q关于事业单位改制的问题,我父亲在1979时由XX事业单位考试录取进去上班
  • Q王律师看到请您回复我电话,书面说不清楚,求你帮帮我!谢谢!
  • Q被诈万归万、对方被判一多,那钱怎么才能追回????
  • Q离婚纠纷,起诉及骗婚判断
  • 法律常识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