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民事起诉状

首页>>法律常识

民事起诉状
原告:c某某,男,汉族xxx
被告一:b某某,男,汉族xx
被告二:s某某,男,汉族xx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金额待鉴定后详细计算);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8年7月13日,原告受被告一招聘至被告二家中翻新旧屋。2018年7月15日下午2点,原告工作时,因墙体倒塌,致使原告受伤。因原告伤情尚未治疗终结,原告起诉至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仅主张医药费,经过六合区人民法院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2019)苏01民终566号民事判决书中认定原告自负30%的责任,被告一承担60%的赔偿责任,被告二承担10%的赔偿责任。现原告治疗已终结,符合伤残鉴定的条件.老律师网。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严重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Law64
  此致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21年   月   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c某某,男,汉族
申请事项:
将原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赔偿原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金额待鉴定后详细计算)”变更为“1、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37717.03元;2、请求判令被告二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2952.84元”.老律师网
变更理由:
在提交起诉状时,申请人还未做伤残鉴定、三期鉴定.老律师网。现鉴定完毕,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判令被告支付相关费用。
根据(2018)苏0116民初4923号民事判决书及(2019)苏01民终566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原告前期花费医疗费141077.8元,其中被告一垫付15000元,被告二垫付61000元,因原告在(2018)苏0116民初4923号案件主张的医疗费72077.8元,故剩余医疗费69000元及两被告垫付的医疗因伤情尚未治疗终结,在此案中不做处理。现原告已治疗终结,后期医疗费758.78元,与前期剩余未处理的医疗费69000元一并在本案中处理。
此致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附:c某某赔偿明细

c某某的赔偿明细

1、医疗费:69758.78元=69000元(2018苏0116民初4923号未处理的医疗费)+758.78元
2、误工费:21600元=120元/天180天
3、营养费:2700元=30元/天  90天
4、护理费:9000元=100元/天  90天
5、伤残赔偿金:118569.6元=(26721元+6215元) 1.8 10%20年
6、鉴定费:2900元
7、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合计:人民币229528.38元,其中被告一赔偿金额为137717.03元(229528.3860%),被告二赔偿金额为22952.84元(229528.3810%)

根据(2018)苏0116民初4923号民事判决书,以及(2019)苏01民终566号民事判决书可以证明s某某、b某某在本案事故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s某某承担60 %的赔偿责任,b某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老律师网。法院也认定原告c某某工资每天为120元.老律师网。经司法鉴定,原告张口受限I度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以180日为宜,护理期限以90日为宜,护理人数以1人为宜,营养期限以90日为宜.Law64。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Law64。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老律师网。事故致使原告构成十级伤残,其精神也造成严重损害.Law64。因此,被告s某某应当按照60%的赔偿责任,b某某按照1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c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Law64。其中,s某某赔偿金额为92210.15元,b某某赔偿金额为15368.36元.老律师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Law64。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老律师网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Law64。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老律师网。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相关内容
·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诈骗罪辩护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_代理江苏省高院二审、再审申诉
·民间借贷代理词
·镇江律师成功辩护团伙诈骗罪
  可以减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有: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3、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少数民族.
  债务人借钱不还属于诈骗吗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用,那么即使最终还不上钱也不属于诈骗,债权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缺少.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有的人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有的则是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行骗,然而也有那种骗保险金的情况。而对于其中骗保的情况,在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会被认定构成保险诈骗罪。那我国关于保险诈骗罪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1.
  个人租房合同协议范文个人租房合同协议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留档使用(必需真实有效)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自有的.
  奶奶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奶奶遗嘱没有公证是有效,因为本身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当中,对于遗嘱的这样一种效率方面的规定就没有强调必须要经过公证才能够具体的发生效力,只是说公正的话它是一层更加严重的保护套。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周边律师

·南京律师
·
苏州律师
·
无锡律师
·
常州律师
·
镇江律师
·
扬州律师
·
泰州律师
·
南通律师
·
盐城律师
·
淮安律师
·
宿迁律师
·
徐州律师
·
连云港律师
·
河南律师
·
中法网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妻子不孝顺老人、出轨,要提出离婚
  • Q男方户口在女方家怎么分开,或怎么转千
  • Q追回高利贷已支付的利息
    A

    借贷宝上多次支付高利贷巨额利息,有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身份信息

  • Q去实习用交学费吗,为什么要
  • Q你好 因在工地干活受重 老板虽然给看 但今后无
  • Q在香港苹果官方直营店买到假货
  • Q一式一份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一份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A

    合同书一式一份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 Q房产证已过户。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过户,现在能过户
    A

    买的三层门面房子,房产已经过了户。集"26290207l"""土地使用没有过户,现在房子己改建成七层的新房了,现在能

  • Q房东对住房客的不公平处理房东霸道对待住客。能否到贵事务所来诉
  • Q您好潘律师,我是河南农民工,老板是安微人,在青山湖辛家庵居住
    A

    您好潘律师,我是河南农民工,老板是安微人,在青山湖辛家庵居住多年,因拖欠我的5万多工资已有三年多了,请问潘律师我能在

  • Q律师您好我去年七月份在无锡打工在工地上认识一个外地四川的男
    A

    律师您好我去年七月份在无锡打工在工地上认识一个外地四川的男人他用情感骗了我的钱和色开始他是以借钱的方式向我要钱他说

  • Q周末上班工资怎么算?因为是周末,是按平时饿三倍还是按周末的三倍呢?
    A

    20162月7号上班工资怎么算?因为是周末,是按平时饿三倍还是按周末的三倍呢?

  • Q驾驶证现在暂扣能差什么时能拿证吗
  • Q钱汇过去我告诉他们给我回个信息,结果连个信息也没有照的先接到
  • Q我在15岁的时候因偷东西导致有备案,但没去过警察局,现在能不能用前科消灭制度将我的备案消去
  • Q您好,请问您是罗定市的律师吗?
  • Q工人权益得不到保障诚德钢管厂欺负外包工
    A

    我*人在江都区大桥镇诚德钢管厂上班。签了劳动合同,第五条社会标准: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 法律常识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