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某某,男,53岁,汉族,江苏淮安,初中,
原告:徐某某,女,53岁,汉族,江苏淮安,初中,
被告一:陈某某,男,51岁,现住来安县汊河镇某某某百合园
被告二:来安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某,
被告三:来安县汊河镇某某某物业管理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维修漏水部位,停止侵犯原告合法权益;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房屋漏水受损维修费8000元;
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房屋漏水无法入住而在外租房的房租13000元(每月租金1500元计算,截止为房间维护完毕下月为止.
Law64。)
四、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失费3000元(侵犯时间近4年) ;
五、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Law64。
事实与理由:
一、2013年10月,原告从被告二(来安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拿到来安县汊河镇某某某百合园2幢一单元2002室的钥匙,2013年12月开始装潢,于2014年4月装潢完毕.
Law64。此后2014年6月,被告一(来安县汊河镇某某某百合园2幢一单元2102室业主陈某某)也开始装潢来安县汊河镇某某某百合园2幢一单元2102室,在2014年下半年装潢完毕并入住.
老律师网。2014 年底,原告发现自家新装潢的房子(来安县汊河镇某某某百合园2幢一单元2002室)小卧室和卫生间屋项漏水,于是通过被告三(来安县汊河镇某某某物业管理公司)联系被告一协商解决有关事宜,被告一采取维修补救措施,但维修不到位,原告家的卫生间屋顶仍然漏水严重。原告再次请求被告三联系被告一,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老律师网。此后,原告多次请被告三联系被告一,前后共有二十次之多,一直没有进展,被告一始终没有再次维修漏水部位,并将漏水原因推卸到被告二,认为是被告二的房产存在质量问题才导致漏水。相互扯皮,直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漏水问题。原告自2014年底至今无法入住新装潢的来安县汊河镇某某某百合园2幢一单元2002室,只好在外租房入住达近四年时间,在外租房的房租13000多元。
二、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请求贵依法判决,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来安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Law64。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
南京律师代理的借款纠纷答辩状·
劳动争议纠纷起诉状·
买卖合同民事起诉状·
离婚纠纷民事起诉状·
南京律师推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什么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具有四个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
醉驾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司机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很容易发生车祸,同时醉驾是违法的,当事人会被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司机无视法律的规定在醉酒后开车,一旦醉驾被抓获,就会被
执行强制措施,进行关押。那济南2017年9月醉驾被抓会被关多久.
一、三年劳动
合同解雇补偿多少?三年劳动
合同解雇之后补偿费用的计算参照,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龄补偿(按辞退前12个月平均
工资计算),另外,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你,再补发一个月
工资给你,其他没有补偿。只有没有签订劳动
合同才可以得到双倍.
用人单位在进行员工招募的过程中,除了需要考虑员工的专业是否对口外也要对用人成本的高低有所思虑,而招募童工相对来说性价比比较高。童工虽然在工作能力或经验上不及成年人,但其所需要支付的
工资相对较低。那么餐厅里使用童工违法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民法总则人格权是如何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人格权是如何规定的?目前《民法典》草案民事权利里第109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同时在第110条列举了自然人享有的.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周边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市建邺区律师
·无锡市滨湖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