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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中止强制执行民事行为有哪些?一、中止强制执行民事行为有哪些?中止强制执行民事行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应当裁定中.

    离婚时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

    监狱犯人分类关押的规定是什么?监狱犯人分类关押的规定是按照性别或者是身体的状况程度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分类,因为在我们国家其实实施分类监狱管理的话,对于监狱内部的一个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约束,按照年龄的大小性别都可以分类。我国的监狱对犯人,是实行分类关押的。监狱按照.

    临淄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条件都有哪些?临淄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

    一、审查起诉阶段未能鉴定是否重伤吗?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对伤害鉴定结果申请重新鉴定的。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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