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律师会见手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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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近亲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持有以上手续文件,律师可以随时申请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怎么走?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石杨路看守所) 详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26号 联系电话...>>>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地址、电话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取保候审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送钱送物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家属会见 ┝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 相关知识: 《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编者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4次会议通过,于2月27日公布,自2月28日起施行。该《规定》是处理死刑复核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 认定犯罪中止的条件包括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 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 我们在看法律专栏的节目时,经常会听到刑事犯罪这一名词。刑事犯罪案件理所当然就要进行刑事诉讼。刑事诉讼一般分为五大程序,分别是:立案、侦查、起诉等。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的五大程序分别是什么。一、立案社会上出. 罚金刑属于刑事处罚中附加刑的一种,有些时候对于一些轻微的犯罪,在处罚的时候是可以单处罚金的,也就是说此时不会有主刑的处罚。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行为人犯盗窃罪可以判单处罚金吗?这是很多人都比较感兴趣的话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浦口建筑工程律师_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处理南京建筑工程合同、南京工程款拖欠等纠纷.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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