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一拘留所 家属探视时间、规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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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2.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3.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4.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武汉市第一拘留所怎么走? 武汉市第一拘留所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特1号。 位置导航:公交站:额头湾[>>>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地址、电话 ┝ 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律师会见 ┝ 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取保候审 ┝ 武汉市第一拘留所送钱送物 ┝ 咨询律师:13986213581(顾律师) 17798297475(姜律师)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 相关知识: 非法集资跑路判刑标准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通过不合法的手段筹集他人的自尽从事生产经营。非法集资行为的受害人人数一般都很多,所造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因此,非法集资犯罪也是我国公安部门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2017非法集资跑路的判刑标准。一、非法集资判刑标准对使.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内容是什么?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 侮辱、诽谤罪的定义以构成要件 一、侮辱、诽谤罪的定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诽谤罪。二、刑法对于此罪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 一、逮捕和批捕区别是什么?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只有批捕才能逮捕,批捕是逮捕的前提,没有批准的逮捕都是非法的。具体来说: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 在对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那么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然后启动二审程序。而此时除了被告人之后,刑事审判上诉的主体还有谁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刑事审判上诉的主体是谁有上诉权的人. 最新武汉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及位置导航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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