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三拘留所 家属探视时间、规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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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2.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3.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4.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长春市第三拘留所怎么走? 长春市第三拘留所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镇幸福村 电话: 0431-84162707 邮政编码: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长春市第三拘留所地址、电话 ┝ 长春市第三拘留所律师会见 ┝ 长春市第三拘留所取保候审 ┝ 长春市第三拘留所送钱送物 ┝ 咨询律师:18686516576(于律师) 15543140357(唐律师)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 相关知识: 刑事立案民事案件会中止吗?刑事立案后民事立案会被中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部分移送的刑事案件,民商事纠纷案件一般中止审理,等待刑事判决结果作出后再恢复审理。如果刑事案件已经受理,民商事案件不予受理,已受理. 从前《刑法》中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已经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所替代,那么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呢?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界限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界限1、. 一、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还会判处刑罚吗?1、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不会被法院判处刑罚了,如果接受了刑事处罚,那么行政处罚还会不会追究。具体是否会被判处刑罚,由醉驾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罪名来决定. 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必要条件有哪些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 缓刑后犯新罪又适用缓刑吗?不可以适用缓刑,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后再犯新罪的,那么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罪判处的刑罚计算后执行。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 吉林省长春市区县看守所电话、地址汇总表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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