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拘留所 律师会见手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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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近亲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持有以上手续文件,律师可以随时申请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重庆市涪陵区拘留所怎么走? 重庆市涪陵区拘留所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蒿枝坝101号 电话:023-728060...>>>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重庆市涪陵区拘留所地址、电话 ┝ 重庆市涪陵区拘留所取保候审 ┝ 重庆市涪陵区拘留所送钱送物 ┝ 重庆市涪陵区拘留所家属会见 ┝ 咨询律师:02389009148(汪律师) 13650585709(金律师)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 相关知识: 一般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是哪里 一般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是哪里?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一般会在所在地县、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行贿的人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行贿的人的处理方式是按照刑法当中的行贿罪的389条来进行拟定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脱逃罪帮助犯的处罚是怎样的 脱逃罪帮助犯的处罚是怎样的1、窝藏、包庇罪2、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先行拘留的规定当然也在其中。拘留是公安部门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作案证据拿到批准手续之后要进行的步骤,先行拘留则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事急从权,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先.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一、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 重庆市看守所一键预约会见程序,律师网上预约会见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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