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导航 |
| ||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2.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3.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4.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516500148 ![]() ┝上海市杨浦区拘留所怎么走? 上海市杨浦区拘留所详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1101号联系电话:021...>>>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上海市杨浦区拘留所地址、电话 ┝ 上海市杨浦区拘留所律师会见 ┝ 上海市杨浦区拘留所取保候审 ┝ 上海市杨浦区拘留所送钱送物 ┝ 咨询律师:18868876507(赵律师) 18501560386(唐律师)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微信咨询
在线律师
┝ 相关知识: 故意杀人罪的特征是什么 故意杀人是很严重的行为,此时如果成功的话,则剥夺的就是对方的生命权,并且这样的行为还是非法剥夺,因此对故意杀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就是理所应当的了。而故意杀人罪也是有自己的特征,那究竟故意杀人罪的特征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杀人罪的特征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 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不可以,刑事自诉的提起,在被告所在地,由被告所在地的司法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有.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 故意伤害罪是指侵犯或者损害被害人身体的行为。被害人可以是一个健康人,也可以是一个本身有疾病的人。而成立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我国法关于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呢?一、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上海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汇总表 >>>更多法律知识 | ||
法律咨询中心 | 来访地图导航 |
咨询律师·直拨电话 18516500148 |
上海市杨浦区拘留所 |
上海市杨浦区拘留所家属探视、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