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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 邮编: 电话: 苏州的检察机构始建于清宣统二年(年)九月,时称苏城地方检察厅,隶属于江苏高等检察厅,厅址设在桃花坞。民国初更名为吴县地方检察厅,其间一度因经费支绌而并于上海地方检察厅。民国十六年(年)八月,国民政府裁撤检察厅,在法院内设立检察处。年月,日陷苏城,检察处撤离苏州,年月复建。 新中国成立后,于年月成立苏州市人民检察署,受辖苏南人民检察署,署址设在大石头巷市公安局内,由公安兼任,成立初期仅有检察人员人。年月,检察署更名为检察院,次年成立个下辖区人民检察院,全市共有检察人员人。随后年间,检察人员遭不断裁减,至年仅剩人。年月,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市检察院基本停止业务工作,年被撤销。 年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苏州分院与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相继恢复重建。年月,合并成为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址设在十梓街,与民政局、司法局合用办公大楼,内设二室六科。全市实有检察人员人,法警人。 多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的理念,紧密结合苏州经济发展的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探索实践不同时期的服务重点和服务方式,找准切入点,突出着力点,做到时时讲大局,处处有针对,事事求实效。 改革开放初期至年代末,是苏州乡镇企业全面发展的阶段。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探索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的有效办法,提出了“打击、保护、服务、促进”的办案“八字方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高检院的肯定,并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老律师网]。 年代以来,针对苏州外向型经济蓬勃发展以及占全市经济总量份额逐步递增的新形势,及时调整服务经济的工作思路,积极拓展服务经济的新路子,树立“亲商、护商、安商”的服务理念,提出的服务民营经济的“八条措施”、“五个慎重”等具体做法受到了欢迎和好评[www.Law64.net]。 进入世纪,围绕苏州提出的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先后出台了服务“两个率先”、服务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苏州全面深化改革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切实增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努力为谱写“中国梦”的苏州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老律师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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