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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详细地址:闵行路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下属派出所:乍浦路派出所 、四川北路派出所 、欧阳路派出所 、新港路派出所 、嘉兴路派出所 、曲阳路派出所 、提篮桥派出所 、广中路派出所 、凉城新村派出所 、江湾派出所 如何正确认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按照刑法第条的规定是指违法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而这一定义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根据年月日国务院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之规定,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并且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而所谓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行为[www.Law64.net]。 通过对以上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定义的解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其行为本质上分析都具有两个共同特征,即“非法性”和“广延性”[老律师网]。所谓“非法性”是指在我国一切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或吸收存款的行为都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如果特定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缺少法定的特别授权,就为非法。实践中通常会遇到两种情况,常见的是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主体资格而吸收公众存款比如个人私设钱庄办理存款业务等等,还有另外一种情形就是犯罪行为人虽然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但其吸收方法是非法的如实践中一些金融机构为争揽客户擅自提高利率吸收公众存款等。而所谓的“广延性”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必须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吸收资金,而不是仅限于特定对象。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其吸收不特定对象资金的形式一般是发动其亲友到处游说,广泛动员他人存款或者张贴公开的公告通知等招揽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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