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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B座
联系电话:010-12368
邮政编码:110179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5998248561

1、巡回区域:吉林、辽宁、黑龙江三省
2、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B座
3、接待时间:周一、二、三、四,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周五、六、日不接待。
4、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10179,收件人电话:010-67551280。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审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范围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在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商事或者行政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受理的其他案件。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和不服巡回法庭二审生效裁判的再审申请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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