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几种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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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交通事故要赔误工费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赔误工费吗?要的,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
农村拆迁安置政策包括哪些?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
一、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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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侦查期间亲属能见吗 刑事案侦查期间不能见亲属。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只能请律师辩护人会见,其他人均不能会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鱼塘,亲鱼及鱼苗经济损失是否应予补偿? 一、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鱼塘,亲鱼及鱼苗经济损失是否应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
婚后父母赠予一方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
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是不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违约,那么该承担违约责任的还是要承担。借用合同又称“使用借贷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
一、没有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制定目的有哪些?桥梁工程不仅是关系是关系都国家利益的工程项目,也是关系到群众安全与便捷。最近新出了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您可能会有疑问,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制定目.
法律援助是我国对一些弱势群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够请律师的人的一种法律保护,主要体现为我国法律对各个人群的法律保护和基本的法律权益保护。收到法律援助申请材料之日起,几日内才能审核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一、.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债的主体是什么意思?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之后,债的主体,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虽然债权债务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仍旧有不少民事主体不知道债的主体是什么意思,所以本站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债.
什么情形下采取择一重罪处罚行政处罚择一从重原则是指行政处罚有个原则叫“择一从重”原则,就是说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个相对人存在多个违法行为,只能选择一个违法程度较重的进行处罚。二、相关规定从重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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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中相邻权与地役权区别和联系有哪些? 我国《物权法》中相邻权与地役权区别和联系有哪些?一、简单区别和联系1、概念不同地役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之上设立的以供自己的土地便利使用的他物权。相邻权: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一方行使使用权或所有权时,.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
交通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交通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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