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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事实上就已经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但是产生纠纷之后,用人单位往往会以自己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合同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有的劳动者就会感到疑惑,自己究竟有没有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强奸罪由什么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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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征地拆迁通常会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一来二去,为了商量补偿金并达成一致需要一定的协调工作。政府如果确定了必须征用.
不可以。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公证机构复查,予以补证、更正,撤销错误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那么就不允许更改,只能重新公证相关事项。《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公证机构进行复查,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
共同作为监护人法律允许吗?我国的一般基层法院可以做到对监护意见分歧纠纷的处理,但在法律上应当确立一些原则性规定。关于监护人之间的责任是否应当是连带责任问题,从法律理论上而言,连带责任应当是有法律明确规定,或由当事人事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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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如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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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一、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如何划分?(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
解除合同都需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签订合同后并不是就会一帆风顺达到合同既定利益的,很多时候因为一方违约或者其他原因都会发生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形,那是不是解除合同都需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呢?请看我们的解答。.
房主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
在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遗嘱方式下,法律规定必须要由见证人在场,并且要求至少要有两个的见证人。但也不是说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遗嘱见证人,那么您知道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遗嘱见证人的条.
如何行政不作为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处理,确立了判决履行的方式,即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
对于抚养费,简单来说就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等内容。我们知道,父母子女的关系是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的。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我国法律对于.
母亲放弃对子女财产继承可以吗??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对其财产继承权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不过放弃财产继承权也是有一定的后果的。?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办理收养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收养人应提交: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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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仲裁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方式。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仲裁合同或者购房合同本身包含仲裁条款,在发生纠纷时,就可以申请仲裁。那哪些房产争.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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