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离婚率逐渐增多,离婚已经不是一个特别敏感的话题了,在这个社会上,离婚已经很普遍了。但是还是有人存在顾虑,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在法律上合法吗?不支付抚养费肯定是不合法的,孩子是双方共有的,都应该承担抚养孩子.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
现在住房供需问题成为社会的焦点和核心问题,保障住房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小产权房由于其价格优势等因素成为时代的产物,那么关于西安小产权房政策有哪些呢,其风险如何呢,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相关内容。所谓小产权房就是在.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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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第三次不判离婚的吗? 在当代这个社会,法院会根据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然后做出判决。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民事案件中离婚的案件数量是十分庞大的,事实上有的离婚案件,法院的判决结果是不准离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第三次不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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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及其它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具体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虽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房屋对于一个家庭来讲也是很重要的财产,而现实中可能会因为一些灾害或者人为因素导致房屋灭失,此时为了转移风险,最好是购买相应的房屋保险。那具体来说房屋保险包括哪些呢?但在房屋保险中也有不赔偿的情况,究竟包括了哪些情形?我们马.
在婚姻的有关纠纷中,最多的就是关于房产的纠纷,而新婚姻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为这类纠纷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新婚姻法.
您都知道房地产开发是需要办理许多手续,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房地产行业如果想要进行开发的话,当然是要需要一定的资质要求。因此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规定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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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胜诉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胜诉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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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哪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员工在发生工伤之后,应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此获得工伤赔偿。如果受伤情况较为严重,经治疗后有可能留下残疾或影响到劳动能力的,还可以申请工伤伤残待遇,但必须先进行工伤鉴定。那安阳哪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
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不赔偿的条款是怎样的?一、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不赔偿的条款是怎样的?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不赔偿的条款是劳动合同法当中36条以及39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
结婚之后,要是丈夫因为犯罪而被关在监狱的话,这样的情况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是很大的,现实中甚至还有妻子在丈夫坐牢的时候要求离婚,那此时丈夫在坐牢该怎么提出离婚才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丈夫在坐牢该怎么提出离.
民法总则经营范围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法治社会中有了问题更多的都是用法律解决,所以不要在遇到事情的时候才会想到用法,平时也要多多的去学习,这样才不会做一个法律的哑巴,.
假冒伪劣产品是商品吗?一、假冒伪劣产品是商品吗?它们中有些虽然有使用价值,但是都一律不能算商品,因为他们不能像普通商品那样正常交易,或者它们没有包含社会必要劳动,它们即使含有少量劳动,但那不是一般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而是.
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一、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条件,即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适格主体实施。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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