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城区法院办公楼
电话:

简介:&#;&#;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位于新城区北环路上,下辖乡镇,辖区面积.平方米,人口万。

&#;&#;&#;&#;双城区人民法院建于年月,办公楼年月建成,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办)、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监察室、工会、信访办。下设城郊人民法庭、五定人民法庭、周家人民法庭、兰棱人民法庭。

&#;&#;&#;&#;双城区人民法院现有人员名。其中:法官人 ,平均年龄 .岁,本科以上占%;其他工作人员人,平均年龄.岁,本科以上占%。年均办案余件。

&#;&#;&#;&#;曾获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法院”;全市法院系统社会法治理念知识竞赛“第二名”;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法院”。年度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法院”;年度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法院”;少年法庭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法院”;年度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律师
贾绪义 律师

13766836868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律师
王东翔 律师

13845050818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律师
张亮 律师

0451-2362971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律师
魏淑斌 律师

15004528741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律师
潘洪亮 律师

13030086007

黑龙江律师·哈尔滨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对于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
  对于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遇到关于房屋贷款合同的问题,例如房屋贷款合同的变更有什么要求?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贷款买房等等,下面小编将围绕这个问题做详细的解答。1、要想进行房屋贷款合同的变更,首先就需要满足双方当事人都知情,并且协商同意.

  一、司法机关是先批捕后逮捕吗?先批捕才能逮捕,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而且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会带来很多方面的问题,后续也会受到很多影响,如果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一定要及时去补办,拥有土地使用证办.
  故意伤害案要证人出庭作证吗?有证人就需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出庭作证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真伪的一种直接有效形式,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均没有异议的,证人就没有必要出庭。但是公诉人、当事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

·买房子后的网签备案是怎么回事?
  买房子后的网签备案是怎么回事?1.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并且房屋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信息反馈、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也都可以通过该系统和网站获得。.
  对方肇事逃逸怎样确认是喝酒了酒驾之后肇事逃逸的,查无实据不认定酒驾,但对逃逸的处罚不会低于酒驾。酒驾肇事逃逸,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并受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

  未成年人侵犯他人权益,谁承担责任在我国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人,此时他们身心发育还不成熟,容易作出一些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那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侵犯他人权益,谁承担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一、未成年人.

·刑法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如何量刑
  刑法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如何量刑一、刑法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如何量刑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
·劳动合同到期后辞职是否可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辞职是否可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的性质是什么?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劳务派遣是一种典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在我国亦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存在的企业之间的职工借调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其性质截然不同。关于劳务派遣的性质,.

  民间借贷如果发生了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民间借贷纠纷怎样起诉呢?如果提起了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当事人应该对自己的诉讼理由进行举证,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如何举证呢?这关系到当事人能否在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民事执行监督申诉状范本
  民事执行监督申诉状  申诉人(案外人):马xx(曾用名马xx),浙江省xx市人,住本市xx街道办x路x号  被申诉人(被执行人):马xx,男,xx岁,汉族,浙江省xx市人,住xx市xx街道办xx号。  被申诉人(案外人):马xx,女,x汉族,浙.
  贩毒判三年减多少年是合法的?一、贩毒判三年减多少年是合法的?贩毒判三年减五到六个月是合法的。因为涉毒犯罪属于减刑从严掌握的犯罪类型,3年多一般也就是1次减刑,标准就在5-6个月左右。因为在办案羁押、审判等环节中占有的时间看.

·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是怎么执行的?
  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是怎么执行的?在五个月缓刑期内,遵纪守法,遵守缓刑规定,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只要缓刑期间没有违法和严重行为的,五个月缓刑期满后,解除缓刑,不再执行拘役两个月。二、《刑法》规定缓刑期间应遵守的规矩:第七十五.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哪些?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哪些?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更多法律知识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律师
贾绪义 律师

13766836868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律师
王东翔 律师

13845050818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律师
张亮 律师

0451-2362971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律师
魏淑斌 律师

15004528741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律师
潘洪亮 律师

13030086007

黑龙江律师·哈尔滨律师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我该怎样用法律来保护我的财产?
    A

    我是做电池生意的,我档口是在荔湾区新亚洲国际电子城的,我一客户欠我13750元,现在人跑了,找不到这客户了。打他的电

  • Q海外研修合同服务期赔偿
    A

    与前公司签订海外研修合同,规定有服务期。现离职后公司追偿补偿金,准备对我提出起诉,并扣押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未发放。备

  • Q骑摩托车自己摔伤没有第三方医保能报销
    A

    骑摩托车自己摔伤没有第三方医保能报销

  • Q程律师你好,我有一起刑事案件需要请你帮助
    A

    程律师你好,我有一起刑事案件需要请你帮助

  • Q二手车,二手车钱交完了,二手车钱交完了,但车况不好,签了协议,还
    A

    二手车钱交完了,但车况不好,签了协议,还没过户,能退吗

  • Q南京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A

    南京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 Q这样的不给受理 他们的做法对吗
    A

    我妈妈找了个新老伴我妈查出有绝症了以后那个人提出结婚我妈妈当时也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可是我们这里有信要平改我想问的事我妈

  • Q工伤合同,10级工伤后,10级工伤后。家里有事提前30天要求辞职
    A

    10级工伤后。家里有事提前30天要求辞职,但单位不批,伤残就业金也就拿不到。这样也是合法的吗?就一定有合同到期才可以

  • QQQ红包返利别骗啦三十,那个人犯法吗,我该怎么办。
    A

    QQ红包返利别骗啦三十,那个人犯法吗,我该怎么办。

  • Q楼上漏水,造成墙面地板损失。本人、物业、社区跟其,交涉无果拒
    A

    楼上漏水,造成墙面地板损失。本人、物业、社区跟其,交涉无果拒不维修。生称你告我呀,态度态度特别恶劣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哈尔滨市双城市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