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哪些人才能拥有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哪些人才能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六条.
模板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具体的内容是什么模板工程的质量要求1.1模板安装工程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1.2模板拆除工程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
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一次?我国法律只规定了离婚抚养权的规定,但是对于孩子的探视权没有规定多久一次,这个需要双方协商,但是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由法院判决。二、探视孩子时能带走吗?离婚后探视孩子,如果孩子原意(满10岁)并且对方.
交通事故误工费亲属赔偿吗一般不支持亲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亲属.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吗?通常情况下,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但是以下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房屋建筑物成本,作为固定资产核算;2、外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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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是怎样的 在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虽然替用人单位工作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呢?如果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
离婚时哪些情形可主张损害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
遗产继承纠纷立案材料证据有哪些?(1)提起继承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原告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的代理人是自然人,应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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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发放并购贷款有什么独到之处? 信托公司发放并购贷款有什么独到之处?与券商、银行、并购基金相比,信托有着一些独特的优势。首先,交易结构灵活,可以采取设立信托计划、成立并购基金、设立子公司、与其他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到并购中。其次,结构化融资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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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个人信息与隐私怎么界定 一、侵犯个人信息罪怎么判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
民法典规定没结婚证多久事实婚姻?没领结婚证不管在一起多久都不算事实婚姻,《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事实婚.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什么?第一,作为监护人,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被监护人之所以为被监护人,就是因为自己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去保护自己各个方面的权益,很容易遭受到其他人的伤害或者侵犯,那么就需要监护人的保护。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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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产权纠纷该怎么避免 的购房者一定要学会去避免纠纷。那么,当事人就二手房产权纠纷该怎么避免才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一、二手房产权纠纷该怎么避免二手房产权纠纷的避免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方式,具体有:(一)产权交易有限制。如存在被.
什么情况下抢劫判缓刑会容易一些?人都会有被逼上绝路的瞬间,有的人能够绝地反击,柳暗花明又一村,有的人运气就没有那么好了,在外界的压力和自身给予的压力下走上了不正确的道路,但是因为这种情况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思想上是.
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那么,在实践中,就个人借款的利息要如何计算呢?同时,作为借款当事人,在计算借款利息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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