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①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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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 在现代社会中,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劳动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从下文.
1、测绘费1.36元/平方;2、评估费0.5%;3、契税评估额初次1.5%,非首次3%;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儿子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5、交易费6/平方;6、工本费80元;7、营业税5.6%儿子缴纳,满五年可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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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从古至今,父母一直抚养孩子,直至孩子有能力生存,付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来维持小孩的生活,但是也有一些父母逃避抚养孩子的义务,不给小孩生活费用,将小孩交给别人抚养,那么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
民事法院判决后执行期多长?法院判决后执行期没有统一规定,应该以判决书中标注的执行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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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声请指定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
夫妻之间产生的问题会很多。而产生的这些问题,也有可能导致夫妻之间婚姻的破裂。但是,很多夫妻在离婚的这个问题上,还是有很多的纠纷需要解决。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就是起诉离婚。不过这一过程中也会发生难以解决的.
离婚房产必须评估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
夫妻为结婚而购置房产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夫妻房产都属于夫妻共有房产,还包括了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的情况。那么,在对夫妻房产进行认定时,对于夫妻共有房产怎么认定呢?如果要离婚,就要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分割。那么.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1、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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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偿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偿是什么交强险赔偿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主.
还款保证中断诉讼时效吗?还款保证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该规定,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一、郑州离婚财产公证处需要什么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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