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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 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一、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经常听到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但是结合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目前在我国夫妻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分居只是有可能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表现,很多夫妻因为现实原因比如工作等分居,但是感情没有破裂,感情还.
交通事故无责任方赔偿对方损失吗?看实际发生的情况来作判决;在有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不等同于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活动中,机动车危险性大,而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比而言处于“弱者”地位,因此在同等条件下,机动车的所有人或.
孕妇能被公司辞退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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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后原合同还有效吗? 分公司注销后原合同还有效吗?分公司注销后原合同还有效,如果说分公司注销之前所签订的合同的话,那么自然是有效力的,所进行一些合同义务的履行可以转换成债务,如果是公司注销后发生的,公司的人格消失,公司不存在了,合同显然也无效了.
起诉状在移送管辖后送达被告吗?需要送达被告,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该怎么办?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该怎么办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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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永丰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
有借条债权人死亡谁做原告一、有借条债权人死亡谁做原告?债权人死亡的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做原告,因为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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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检察批捕了可以办理取保吗? 一、故意伤害罪检察批捕了可以办理取保吗?涉嫌故意伤害罪,无再危害社会,不会隐匿证据,逃避追诉的,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一、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
医疗纠纷赔偿规定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虽然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渐完善,各医疗单位也制定了职工准则,但医疗纠纷案件依旧时常都有发生。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方为了自身荣誉。也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需要按照医疗纠纷赔偿规定的处理步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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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质量要求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装修工程质量要求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要依据两本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第十章、第十一章。这两本标准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
财产分配不均如何上诉(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
债权人怎样证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证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举债责任的分配,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即债权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夫妻另一方不能举证证明这一债务是夫妻个人的单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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