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宁晋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宁晋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
详细地址:九河大街法苑小区东侧米
联系电话:

宁晋法院春节前期集中执行系列之四当场履行,收获满满
月日凌晨:,宁晋法院开展春节前期集中执行第四次行动。此次行动首战告捷,案件为石家庄某食品有限公司因委托合同纠纷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某家属迫于执行压力当场交付部分标的款。取得开门红后,全体执行干警继续对孟村,黄儿营西村、贾家口村、西候高村、泊里庄村、杨家台等村进行集中执行,共拘传 名被执行人,依法拘留 名被执行人[老律师网]。此次行动共执结案件件,收回标的款 万余元,扣押车辆一部。从拉开春节执行帷幕到第四次执行首战当场履行,宁晋法院连续动作,充分彰显了试将执行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宁晋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宁晋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律师
李瑞涛 律师

13131973211
宁晋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律师
郭留顺 律师

13831973922

河北律师·邢台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怎么样的?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怎么样的?1、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
  涉外民事诉讼的原则有哪些?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在适用程序方面,按照国际上公认的属地主义原则,应当适用法院所在地国家的程序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

  财产犯罪既遂的的认定标准是否有规定?对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

  哺乳期内劳动合同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

  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想必一提到征地,您所关心的就是相应的补偿问题。不相同的地区、不相同的征地方式,所对应的补偿方法是不相同的。今天我们要提的是甘肃省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由于甘肃省地形复杂,土地种类不同,因而征地.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出示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需要出示什么?行政强制执行需要出示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明、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根据已经生效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行政机关可以将强制措施付诸实施。实施强制措施不得进行和解。当出现.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祸兮旦福。在生活中,很多人难免会面临一些不好的事情,因此会耽误自己的工作。进而引起误工,所产生的误工费就成了大家关注的重点。误工费最多补偿几个月,主要看误工时间,如果要定残,即是出事那天到定残前一天。如.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内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使用,处理等,土地的用途不同,它的使用期限也就不同了,居住用地期限最高为70年,其他用地大多为50年,那么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我国在土地使用年限上有哪些.
·共同借款人如何划分责任?
  对债权人来说,共同借款人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
  社保补缴追溯期国家是怎么规定的一、社保补缴追溯期国家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

·试用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试用买卖合同的明显特征是买受人先试用,后支付价款,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必须经买受人试用认可后,合同才生效。因此,试用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的特征:    一、在一般买卖合同中,是在买受人先支付.
  别人可以代替申请工伤鉴定吗别人是不可以代替申请工伤鉴定的,对于工伤鉴定除了本人自己申请外,其近亲亲属也是可以的,然后就是只能用人单位申请了。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在30日内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大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1、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

  一、婚后财产分割后没钱给应该怎么办?婚后财产分割后没钱给应该申请法院介入调查。如果有可供执行财产,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没办法。但可以要求他制定还款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诈骗罪的钱配偶要还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如果配偶没有参与的,是不需要承担还钱责任的,因诈骗产生的民事责任是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

  确实,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国家非法集资行为是越来越严重了。在我国非法集资行为他是严重的危害到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的,因此我们国家对于这种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所以千万不要参与非法集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非法集资参与人本金是否能够.

>>>更多法律知识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宁晋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律师
李瑞涛 律师

13131973211
宁晋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律师
郭留顺 律师

13831973922

河北律师·邢台律师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如果孩子的父亲*博欠的信誉卡,成了黑户,对孩子以后上学有影响吗,妻子有义务给他还这比钱吗
    A

    如果孩子的父亲*博欠的信誉卡,成了黑户,对孩子以后上学有影响吗,妻子有义务给他还这比钱吗

  • Q房屋如何过户名,什么手续?如何收费
    A

    房屋如何过户名,什么手续?如何收费

  • Q驾驶证扣3分半没有去处理
    A

    驾驶证扣3分半没有去处理

  • Q92在江苏扬州宝应的乡镇企业上班,96嫁到上海,08户口迁到上海,请问92前算工
    A

    92在江苏扬州宝应的乡镇企业上班,96嫁到上海,08户口迁到上海,请问92前算工龄吗?

  • Q住房补贴无房户界定,我职业老师
    A

    我职业老师,十年前离婚后跟孩子住在丈夫的廉租房里,我名下没房,请问我算不算无房户?如果我从廉租房里搬出来,出去租房,

  • Q养老保险,请问企业养老保险以工人身份缴纳和干部身份缴纳有和区别?对于男的来说
    A

    请问企业养老保险以工人身份缴纳和干部身份缴纳有和区别?对于男的来说。谢谢。

  • Q对于有关政府部门,故意泄露举报人身份以及电话号码给被举报方,构不构成法律责任?谢谢!
    A

    我曾经给有关部门写过几次实名投诉,关于乡政府强征田地,企业单位污染水源等问题。上级领导不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泄

  • Q您好,叶律师, 请问您擅长或者感兴趣代理遗产争议案吗?
    A

    您好,叶律师,
    请问您擅长或者感兴趣代理遗产争议案吗?
    我人不在国内,国际电话不便,请原谅。请短信我

  • Q爷爷家情况相当特殊,我想求助律师,爷爷的子女有两个,我父亲和我姑妈,农村老房子里现在只住着我爷爷和
    A

    爷爷家情况相当特殊,我想求助律师,爷爷的子女有两个,我父亲和我姑妈,农村老房子里现在只住着我爷爷和姑妈两人,他们的户

  • Q债务纠纷,欠钱不还,有借条
    A

    债务纠纷,欠钱不还,有借条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宁晋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