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96号
电话:0517-83589846
邮政编码: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电话:025-12368,83532742
邮政编码:210009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淮安市(不含淮阴区、涟水县),泗洪县、泗阳县的环境资源案件;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
  指定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法院将集中管辖全省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案件,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根据江苏生态功能区划,9家环境资源法庭分别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1,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2,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4,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5,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6,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
7,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8,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9,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9850716853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律师
徐志勇 律师
双学士 执业23年

18168563608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律师·淮安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死亡赔偿有什么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死亡赔偿有什么?这种情况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况,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以工亡待遇进行处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什么补偿1、公司不续签,需补偿员工(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

  一、店面出租违约金收取标准是多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

  信用卡的出现使我们生活更加便捷,但是,不少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造成了信用卡管理制度的破坏,同时造成利益损害,那么,现在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步骤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知识要点,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的法律知识。信用.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哪些?工程在完工之后,会需要专业的工程质量检验人员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工程质量的评定涉及到方方面面,而工程质量评定人员在对每个项目进行等级评定之后会将结果整理成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那工程质量.
  十级的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

·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
  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有哪些一、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有哪些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改变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对已经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
  老人立房产遗嘱到公证处办理?老人立房产遗嘱到公证处办理,具体的步骤如下所述: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

  1、农村占用土地补偿标准: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

·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该怎样进行
  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该怎样进行公司合并对于公司和股东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为了避免在公司合并过程当中产生一些债权债务纠纷,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状况,我国公司法当中对公司合并作出了相应的规范和调整,要求公司在合并过.
  诈骗金额较小达不到诈骗罪立案标准3000元的,则不构成诈骗罪,但会按治安案件处罚。一般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则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

  故意毁坏财物违法建筑也算吗?违章建筑可成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侵害对象。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查清土地权属、财物归属、违章建筑损失的鉴定依据是否客观。违章建筑是指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或虽经.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
  酒驾被判拘役并处罚金合理吗?如果属于酒驾一般是不会被判处拘役的。(一)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房地产诉讼请求标的是什么?房地产诉讼请求标的就是涉及到房地产争议的那部分财产或者房产,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引起法.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律师
徐志勇 律师
双学士 执业23年

18168563608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律师·淮安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微信号被别人强制登录导致我个人隐私受到侵犯可以对其提起诉讼吗
    A

    微信号被别人强制登录导致我个人隐私受到侵犯可以对其提起诉讼吗?

  • Q律师您好我上班二零一四年欠工资六个月共一
    A

    律师您好四年欠工资六个月共一万九千元有公司老总的欠条私人章公司章三年必清结果不给家庭困难能起诉费用多少

  • Q3人盗窃金额17万左右。从犯。能不能争取减轻刑罚。
    A

    3人盗窃金额17万左右。从犯。能不能争取减轻刑罚。

  • Q你好,我开电瓶车把一个70岁老人幢到,医院鉴定9级伤残,要我
    A

    你好,我开电瓶车把一个70岁老人幢到,医院鉴定9级伤残,要我陪十几万,对方起诉。请问可以帮我吗

  • Q市劳动争议仲裁委不受理我仲裁我该咋办
    A

    我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连续工作12年事实劳动关系,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没交三先一金,2006年5月1日至2

  • Q车借给朋友了被交警查了
    A

    车借给朋友了被交警查了

  • Q我是云南省耿马县民政局登记结婚证过,担他死了我民政局没有注销
    A

    我是云南省耿马县民政局登记结婚证过,担他死了我民政局没有注销婚姻状况我的,可以帮我问问吗

  • Q多家网贷逾期,已偿还之前账单,剩余账单无力偿还,请问有什么解
    A

    多家网贷逾期,已偿还之前账单,剩余账单无力偿还,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 Q替无行为能力的父亲变卖房产用以支付医疗和相关费用
    A

    父亲病重住院,且老年痴呆,已经糊涂,基本无法交流,属于无行为能力。现在需要变卖父亲名下房产,用以支付住院费用及日常护

  • Q没有交过社保 没签过合可以获得最大多少赔san
    A

    没有交过社保没签过合同可以获得最大多少赔divclass="w990mamt20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法院导航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