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是否等于劳动关系事实上,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又不能仅仅从合同本身的形式来进行区分。下面,先说说两种合同的区别.
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私家车的拥有数量也在逐年的提高,车辆的拥有数量增加后,我们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在开车过程中的危险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山西省和顺醉酒驾驶处罚一般来说吊销驾照,同时判处相应的罚金.
离婚诉讼房产分割一直是需要解决的争议焦点。2011年8月13日正式实施的《婚姻法解释(三)》指导了离婚诉讼房产纠纷的处理。该解释出台前,离婚诉讼房产怎么分,实践中各法院对该房产问题的处理也有较大的差异,该司法解释较好地解决的了之前.
监护人能不能作为被告?可以,一般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侵犯他人权益时,因没有完全行为能力、无财产等,就追加监护人。但不是被告,是法定代理人。二、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法》第10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是什么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1、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均可构成本罪。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客体本罪在客观.
劳动合同中没写试用期是否合法?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
为了更好的保护各方的权利义务,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定职员在入职后,必须在限定的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这些规定的要求,员工入职次月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一、员工入职.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民事诉讼多久失效?一、民事诉讼多久失效?不同的案子,时效不同,有三年、四年、最长二十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但丧失胜诉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范本一、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债权债务概括移让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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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 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与出让的关系区别是什么我们可以采用租赁土地和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对土地进行使用,这两种方式都能够让我们对土地进行使用,但这两者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不相同的,权益上和法律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都是需要我.
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
自诉案件的法条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
浦口区滁河征地补偿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一、浦口区滁河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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