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修筑公路、铁路、高铁、桥梁等工程,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工程,且在修建这些工程的时候,国家工作人员会做现场勘查,尽量避免征用损失很大的土地,所以被征用的土地大部分都是农用地。在土地被征收后,土地.
·
拖欠工资可以不上班吗? 拖欠工资可以不上班吗不可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应当继续上班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
未过世放弃继承情形有哪些?未过世放弃继承情形有当事人在真实意思的表示日下所做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一般来说.
·
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什么?一、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
不符合我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工程自然会被评定为质量不合格,因此,未来想要加入到我国的工程建设当中的这部分人群,所学习到的知识也是国家制定的工程质量合格的检验标准,与之相不符的自然就是不合格了。不过还真是有人就比较好奇,工.
民事主体起诉离婚要起诉费吗?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
司法审判的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一定要公平公正。因此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当中,对于原告方和被告方来说,法院都赋予了当事人辩护的权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生活当中可能有一些犯罪人员的情况比较特殊,没有条件或者没有能力聘请专业的律师来.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一、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商标权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商标权归于消灭的制度。在无效宣告制度之外,撤销注册也可使商标权归于消灭,但撤销注册的理由要么是注册商标未满.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举证过程是非常重要的,证据的有效性对于案件的审理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证人的举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采用合法的手段获取证据,保证证据的真实性。那么民事诉讼举证质证方法是什么?本站的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
·
遭受侵害可否请求增加误工费? 遭受侵害可否请求增加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是有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己主张增加数额的。《人身损赔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
·
追究拒执罪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触犯我国刑法当中拒执罪的这部分人员就是平常您口中所说的老赖,目前我国法律制度当中在追究拒执罪的程序上还是存在着有关漏洞的,所以才使得有些老赖长期的逍遥法外。除了能从其他方面对这些人作出限制以外,对本人还是欠缺管理力度.
·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交警部门对违章司机作出的处罚就属于行政处罚,一般在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肯定交警会给司机出具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信这个决定书的内容,有过被交警部门行政处罚经验的司机都知道,只要在生.
>>>
更多法律知识